民营经济的发展有两个根本性的支撑:产权与法治,简称“两个根本支撑论”。
民营企业现在存在预期和信心问题,就是在中央相关文件中提到的“预期不稳、信心不足”。如何解决预期和信心方面的矛盾?一直有两个突出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一个是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比如“张文中事件”和“顾雏军事件”两个典型案例。北京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坐牢多年,后获平反,那张高法平反的照片现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这类现象也并没有完全杜绝,特别是有些民营企业“锅”被砸了之后,并没有补上。例如,顾雏军被砸的“锅”——格林柯尔的资产到今天没有解决。有关机构说,谁砸你的锅你找谁去。顾给几个省的书记写信申诉,产权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第二个是有关民营经济的法治尚不健全。民营企业家反映,他们头上悬着一把“剑”——“消灭私有制”,挥之不去,随时随地会落下来,心不踏实。如何妥善用法治的办法去掉这把“剑”?也值得研究。
产权问题,即我说的保“饭锅”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什么时候又“砸民营经济的锅”?首先看,什么时候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第一个时期,建政初期:毛泽东、周恩来领导制定的《共同纲领》,提出“五种经济成分论”。其中,“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三种“主要形式”,都是民营经济。那些年,吃民营经济的饭,吃得很香。
第二个时期,1960年到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刘少奇、邓小平提出“三自一包”,即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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