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不具备全国统一联网的条件
2007-5-21 13:53:00
 

电力的事情,本来没有这么神秘,有些是让电力公司本身把问题搞复杂了。电力有几个基本概念应该弄清楚。第一需要运营上的统一性。发、输、用,必须在同时瞬间完成。你不可能发了电存起来。第二个特征,输电,肯定要有线损。你要求农电便宜,除非政策上补贴,否则不可能。因为农电是分散的。分散线损必然高(暂且不说腐败问题)。就从电力成本本身来讲,由于农电远离电源,输电层次多,从成本来讲,农电必然贵。如果要叫电力公司,又要管农电,那么这是执行政府职能,不是公司职能。这个问题也可以说清楚的。第三个问题是什么叫全国统一的电网?我们这里懂技术的人不多,经常被一些专家欺骗。最基本的概念是输变量有两个指标,当两网之间的联络线:1,容量小于每一个网的10%或8%(各国规定有一个差别),2,输电量少于每一个网的20%(输电量要高一些,因为输电量可能很强,但是容量不一定很大)。当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时候,才能说它是一个统一电网。否则就是分离电网。  

我们不能一说一个市场观念,什么都是分,只要是公司就好,不看看实际情况怎么样。不能拿国外已经成熟的电网来套不成熟的发展中国家的电网的模式。   

我们国家现在实际上并没有统一电网。也就是说,我们建了这么多电站之后,现在实际上有的是刚才所说的五个大区网和几个独立网。而且各网之间没有形成强联系。没有形成强联系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我们现在电力发展水平低,我的骨干网的电压伏数不够;所以不能形成跨领域或跨流域的送电。目前做不到。就是说,你50万伏,是不足以达到统一电网的。如果你要想在全国达成统一电网,新疆发电(将来煤的远景在新疆),就能输上海,按现在电力系算一个用电用煤的题的话,起码要达到230万伏以上。否则线损就受不了。目前我们国家电压等级水平是50万伏,只够维持区域网,不足以维持全国统一网的水平。这是一个基本的概念。这个道理电力设计院的人都非常清楚,但是他们决不说。其原因是为了服从电力部的改革需要。但任何一个学电机系、高压输变电的人,这个问题都是很清楚的。这里一个最基本的算题,就是输煤还是输电的合理距离。大家都按作业算过,按55万伏,按多少千瓦的电站算一下的话,大概距离在500—1000公里这个数值内。那是合理的,再远就不合理了。就不如输煤。  

所以这三个问题就决定我们现在电力改革的问题,我们国家目前并不存在统一电网,而由于电力部的存在,为了保持电力部的利益,它把国家规制和公司体制混在一起,所以出了目前这个畸形的方案。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都必须把政府规制和公司营运区分开来。政府规制包括什么?政府规制在各个国家分成两种类型:我们是后发展国家,由于行业协会不发展,有一部分本应由行业协会管的职能,在中国是应当以政府规制形式表现的。比如说一个什么样的电厂,应该配备什么样的能力,人员,包括布线标准,包括厂与电网的比重,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这规定在国外,都是行业规矩。但我们国家,习惯上、历史上就是由政府来规制的。  

再一个最应该规制的是什么问题呢?就是入网、趸售电的价格和出网的价格,这应该国家规制的,但我们现在做不到全国统一价格。为什么做不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发电成本不一样。拿广东来说,它愿意承受04—06元的电价,可西北地区,你要026—03元的电,它就不愿意承受。这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内蒙愿意把电卖给北京。因为这样比较合算。  

在电力改革中,如果我们真正跳出电力部的思路的话,如果政府是清醒的话,应当成立电力管理委员会,然后把五大集团加强。中央政府应该这么做,决不应当把权力放到省政府,因为把权力放到省政府那级是根本做不到政企分开的。这实际上是继续改革以来的行政性分权的错误的路子。这个路子张维迎作过辩护,说当时如果不这么分的话,改革根本就改不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对的。但是当改革已经到了目前这个阶段,需要做系统设计的时候,再去巩固行政性分权的路子,可以说是无知。结果,我看就是一个再封建化的过程。它不可能形成全国统一的电网。为什么?无论从投资能力、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上,如果把电力公司下放到省公司的话,那么,原来我们已有的这种大区网结构,就被破坏了。谁也不会出钱修跨省的电网。在大区网的情况下,是没人花钱修跨大区的电网。大区的电,比如修葛洲坝的钱,这得中央掏。  

最近我们已经发现,就在浙江嘉兴这个地方,两边不会超过50—60公里,同时在建两个电厂,而且是各自给各自供电,一个给上海供电,一个给浙江网供电。情况已经表明,这个地方本来是应当把电网设在比较合理的地方,运输和输电,距各电源中心都比较中心的地带。离交通线比较近的地方设网,便于治理污染,这样是最合理的。但是现在不是,都是在自己境内的边上。因为嘉兴是紧靠上海的浙江边境,把污染留给别人,另一方面,上海也把它修在这里,因为上海地皮太贵了,也就都修在这个地方。两边电厂都在一起。这个情况说明什么?全国各地区实际都是以省为实体了,除了东北网。电力部如果在东北网又干了这么一手的话,从搞电的角度来说,可以说是犯罪。因为东北网是国务院当时成立东北能源办公室,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大区网。剩下的大区网,实际上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再去分割,那么连大区网内原来的骨干线都保持不了,没人去负责骨干网建设了。所以我的想法,现在关键问题不是在细的职能上作分配,而是要把电力规制的权力放到政府这里,而把电力控股公司的权力放到电力部,搞一个纯粹控股公司,剩下的这两者都对应大区网,来消除省政府对中央政府决策的影响。这是保持中国统一的唯一的办法。  

这次国务院改革的基本办法,全部一分为二,一分为三。逼船舶总公司一分为二。,分成南北公司,逼着航空总公司一分为三,后来为分为两个还是三个,还在讨价还价。逼着航天还要分。我认为这是非常蠢的。国外这些大行业主要是要政企分开,就是你把政府该补贴的,政府该规制的那部分拿出去,比如说发展核武器,你给钱,我公司是独立核算。你要叫我搞武器,可以,拿钱来。没钱,我就出不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所谓的国有资产责任有限化。其实国外的公司都叫作私人公司,私人公司营运不一定都是私人出资的。公家出资的公司,只要不是某一个公司财产,有限责任化的公司,都叫私人公司。它上市的才叫公众公司,和我们的公共公司概念不一样。它不是公有财产,它说的公共是对公共开放。又不是我们的的意思。东西方文化差别,差出许多矛盾来。   

听说还要往下放。除了煤之外,再把军工往省里放。我认为这是中国产业的解体。这产业解体不仅仅是现在的企业,而是中国的科研体制。为什么?因为我们是后发展国家,中国的科研体制,稍微没有一点政府的强制性措施或者是鼓励性措施,根本就发展不起来。完全按平等竞争的话,那么所有清华毕业的,北大毕业的大学生都要去美国。要把这部分人吸引下来,必须超越经济的利益。这样,你才能通过国家税收的补贴,把这部分人才留下来,同时给他们事做。如果完全是企业经济行为的话,在技术开发层次上是可能存在的,但是在基础研究,或者在应用研究的前期,这部分研究就危险了。我们原来各大部委,承担的主要是应用研究前期的工作。按现在的办法,这个研究就要基本解体,要求我们的集团公司来承担起基础、前期研究的工作,目前我们的企业集团没有这个能力。包括现在的海尔、长虹。联想,包括宝钢,它目前都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就会形成一个空白。所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受害最大的并不是企业,而是科研机构。电力也是一样的。因为电力需要统一研究,有很多基础研究,如耐压材料、长距离输变电。大规模直流输电等新技术。包括在线的控制。我们现在做了一部分在线控制。西方最新的在线控制,不但能当电话打,而且可以通过在线控制直接收你电费了。不必再通过另外一个网来收费。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这些东西都需要投入费用。而这个投入,一般来说是目前我们国内的企业集团无法承担的。所以我担心的就是这个问题,把整个中国的基础科研,加上一部分应用前期研究,全部摧毁。这个情况非常麻烦。我们现在只能看走到哪一步,把所有权力下放到省政府的话,把电力系统也下放到省政府的话,我看中央就管不了各省争相和国外合资。出卖国家利益的这种局面。这样我们就没有办法,没有手段了。所以我觉得正确的方案,最根本的思路,应当是把政府规制这部分,变成政府职能。同时政府规制部门要带一部分基础科研。国家通过税收,要支持这些最基础的应用前期研究。没有这样一个过程的话,我们国家最后只有接受外国的标准,和外国的科研基础。到时候我们用的都是ABB的。或者都是西屋的,我们就没有自己的工业了。   

我最后提出一个批评。在前一政府的时期,电力工业确实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同时摧毁了我们国家的电力制造业。为什么?因为47%的设备是进口的,而国内是引进了设备不用。现在我们的三大电力设备制造中心都被迫跟西屋、东芝、ABB合资。因为国产企业没办法卖自己的东西。我觉得这些问题,历史会作评论的。   

另外想说的农电的问题。我认为不能凭感情。要想农电解决问题,一个因素是无法治理的,就是政府腐败。政府腐败,政治体制又不改革,村民自治还有一点民主的意思,剩下哪一级政府都不接受监督,都是爷爷,那是没有办法治的。不是靠你今天枪毙两个,明天抓出两个能解决的。你只要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话,农电的腐败,靠电力公司来治,是治不了的。恐怕你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去调查,去核算。所以我觉得农电的价格问题和整顿问题,恰恰应该交给省政府,而不应当由电力公司来搞。而且农电的承受能力也是不一样的。西北地区和广东地区能一样么?各地方政府的补贴能力也不一样的。广东粤北山区非常穷,广东省政府有钱去补么!可是西北可能就不行。又如民族问题,象西藏,可能就要由中央政府出钱来补贴。所以农电问题的基本核算和整顿应该放在省里。最后中央统算帐。这样反而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农电问题放在大区网,放在中央网,都是解决不了的。因为基础上不合理,是要政策补贴的。  

高来高去问题。电力部门,各大区网根据自己的能力,还应当允许高来高去。否则对外合作是空的。最后就靠人家大银行收购你整个电力网吧。你没法合作电源呀!因为电源你还是政企合一管理的。又下放到省一级政府,叫他怎么跟省一级政府合作?没法合作,调度没法调度。所以从调度这个角度来看,高来高去方案,应当在大区网范围内给以解决。这是保证中国电力工业,等我们将来人均用电量达到苏联、东欧水平(不说日本)的时候,真正可以实现全国统一联网的前提。在目前情况下,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全国统一联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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