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日上传中国城市化网之“入化专栏”)我作为城市化进程的热心参与者,有幸在本课题成果推出之前“先睹为快”。当时我发表的第一句评论就是——立题好。
立题好,首先是本课题触及了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挑战、要害问题和当务之急。我过去曾在《浙江日报》理论版上,发表过一篇论及城市化是推进现代化的主导战略的小文章。我始终认为,有意无意地忽视城市化的战略地位,不可避免地要犯历史性的错误。
立题好,其次是本课题体现了对城市化内涵的科学把握。一个时期以来,或是在一个相当数量的人群当中,居然把城市化在理念和事实上,去直接等同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我始终认为,城市化的提出,并不在于城市本身发展的滞后,而恰恰在于“三农”问题的尖锐化。
立题好,最后是本课题引领了浙江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入。在最初一轮的城市建设高潮过去之后,难道我们还要继续顺着“见物不见人”的思维惯性,“一条道跑到黑”吗?我始终认为,城市化本身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离开了“农村人口城市化”这个核心问题,城市化就不成其为城市化了。
所谓农民市民化,其实就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农民的市民化,不但包括了农民就业岗位和生活空间向城市的转移,更包括了农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与城市文明的融合。转移和融合的结果,将使农民脱胎换骨为市民。
背景文章:
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加快农民市民化的基本途径及其对策思路
■ 本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 刘希平
课题组成员: 刘希平、赵力平、施利民、王自亮、骆建化、郑炳林、严士凡、汪岸天、吴国庆
主要执笔人: 吴国庆
一、加快农民市民化是推进城市化的必然要求
城市化不仅是一个农业人口不断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市集聚的过程,也是一个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不断转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并逐步融合到城市社会之中,实现市民化的过程。农民市民化泛指农民逐步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农民的市民化,不仅是指农民由居住在农村转变为居住在城市,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转变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组织形态等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最终成为一个符合城市文明要求的具有现代市民素质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农民市民化涉及到国家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农民与城市居民身份地位不平等制度的废除、土地产权制度和集体资产营运管理制度的市场化变革等一系列的制度变迁因素,而这些制度的变革实质上是一种利益的重新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农民的市民化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复杂的过程。
从农民市民化过程的阶段性特点看,其整个过程至少可以分为职业和居住方式转变、身份和社会组织形态转变、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转变,以及价值观念转变和文化融合等阶段,四个阶段既相互关联、相互衔接,不同的阶段又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职业和居住方式转变阶段主要是要实现就业方式的“非农化”,实现居住方式的“城市化”;身份和社会组织形态转变阶段主要是要实现户口的“非农化”,实现社会组织形态及其管理方式的“城市化”;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转变阶段主要是要实现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即实现以农业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农村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向以非农产业劳动为基础的城市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而价值观念转变和文化融合阶段则主要是要实现价值观念的“城市化”和城乡文化融合,即实现现代市民意识对传统小农意识的替代,实现农村传统文化的扬弃和与现代城市文化的融合。
二、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及其市民化的主要障碍
(一) 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二) 农民市民化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障碍
1获得社会保障难。
2实现劳动就业难。
3居住方式变换难。
4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难。
5社会组织形态转换难。
6观念转变及文化融合难。
三、各地在破除农民市民化制度障碍中的主要做法
(一) 多途径促进失地农民的劳动就业
(二) 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
(三) 多形式建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
(四) 加快集体资产管理及其营运方式改革
(五) 加快撤村建居和社区管理方式转变
四、各地在推进农民市民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征用补偿及其费用分配。
2留用地的开发经营。
3农民住宅建设。
4养老保险。
5村集体资产管理股份制改革。
6社区管理。
五、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基本思路
(一) 加快农民市民化的总体思路
在现阶段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政策还不健全、不配套的情况下,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市民化的问题,其总体思路应该是: 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各地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立足于超前思考,立足于系统设计,立足于城市居民的标准,以促进失地农民与现代城市社会的文化融合,加快其市民化进程为目标导向,坚持制度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积极推进城郊农村特别是“城中村”的土地国有化、户口非农化、资产股份化、居住公寓化、保障社会化、管理社区化进程,促进其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态等的加速转变,最终实现完全的市民化。
(二) 以对土地保障的有效替代和改变集中建房模式为重点,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居住方式的转变
(三) 以城乡一体市场化就业为目标、提高素质和技能为重点,加快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创新,扩大就业,促进失地农民的职业转变
(四) 以取消附属在户口上的各种利益为核心,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的身份转变
(五) 以能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为原则,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养老方式的社会化
(六) 以股份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其由封闭的农村模式向开放的城市模式转变
(七) 以城乡文化融合为目标,加快社区管理制度改革和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双向互动
[来源: 浙江省政府研究室“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市民化研究”课题成果(经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