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综述(三)
2007-9-20 15:21:00
 

  二、课题研究的背景——两个基本矛盾分析

  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本身的要求来看,本课题的研究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国情矛盾与土地问题;二是基本体制矛盾与农产品购销问题。这两个内容与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问题直接相关。

  (一)基本国情矛盾与土地问题

  上下5 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农业长期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农业生产技术发达,在使土地等资源被高度开发的同时,也客观上支撑了中国人口的高速增长。自明朝(1303年)中国人口突破6000万。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人口已达4.2 亿。其后数百年间人口数量稳居世界第一,因此形成了中国最基本的国情矛盾──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

  从中国历代人口与耕地变化表中可以清楚看出,人均耕地面积由盛唐时期的17.8亩不断下降到1949年的2.7 亩,下降了7 倍。

  中国历代人口与耕地变动情况

  年代(公元)人数(万)耕地(百万亩)人均耕地(亩)

  西汉2 5900 827 13.88

  东汉105 5320 535 10.09

  盛唐755 8080 1430 17.88

  宋初976 4040 255 6.37

  明朝1381 5900 367 6.31

  明朝1600 12000 500 4.17

  清朝1662 8300 713 8.59

  清朝1774 26800 986 3.69

  清朝1840 42027 1365 3.25

  清末1900 44571 1437 3.22

  1920 48855 1516 3.10

  1935 53276 1588 2.98

  1949 54167 1468 2.71

  历代开国之君大多以垦荒、屯田来改善、调整人地关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虽然也大面积垦荒造田,而且一度使耕地面积有所增加(1952年耕地面积超过1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达到2.82亩);但已经不可能扭转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的趋势。到90年代中期,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2 亩,仅是1952年的42%.

  1949年以来人口与耕地变动情况

  年份1949 1952 1957 1965 1978 1987 1990 1994

  总人数(亿人) 5.42 5.74 6.46 7.25 9.62 10.93 11.43 11.98

  总耕地(亿亩) 14.68 16.18 16.77 15.53 14.90 14.38 14.35 14.23

  人均耕地(亩/ 人) 2.71 2.82 2.60 2.14 1.55 1.32 1.25 1.19

  据国家土地局调查汇总,1990-1994 年的5 年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面积940 万亩,约相当于每年新增的耕地。而对中国人口最乐观的估计是到2050年人口达到1516亿时才可能停止增长。在当前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可开发利用的后备耕地资源只有约10.6亿亩;更为严峻的是其中可开发成耕地的极其有限,仅为1.94亿亩。

  从资源情况的横向比较看,我国虽然国土面积略大于美国,但属于人均耕地资源最少的国家之一。横向比较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3% ,美国的11.2% ,巴西的24.5% ;即使与同样属于人口大国的印度相比,也仅相当于印度的42.2%.

  因此,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将一直是中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最基本国情矛盾。其对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 —土地制度安排的制约作用是明显的。

  1 、土地制度的轮回:部分公田”──“私田化”──“公田化”──部分公田

  以农民(包括地主、富农)按人口平均占有地权为基本内容的土改,是第3 次土地革命战争(即解放战争)的结果,事实上这也是一次把过去农村中公田也在村社内部平均分配了的彻底的私田化。此后历次关于农业经济的重大政策调整,几乎也都与地权有关:

  互助组维持农民地权不变;以村为基础建立的初级农业合作社,也允许农民享有入社土地的股权;而从打破自然村(氏族村社)界限兴办高级社开始,农民则基本丧失了地权。这可以说是一次彻底的公田化。但是从1957 62年仅仅过了5 年,在那次导致全国性饥荒的灾难的压力下,农业政策又调整成队为基础,亦即自然村为基础;同时还允许三自一包,亦即通过自留地、拾边地等形式还给农民部分地权。最后,终于还是以大包干的形式,在保证公田化时期政府和村社收益的前提下,把土地的大部分产权还给了农民。现在许多地方以土地两权分离的合法性为前提进行的产权两极构造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或股田制改革,中心内容仍然是以农民土地承包权作股的方式,在体现社区拥有部分公田的土地权益的同时保护农民基本权益;而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与农民的重大矛盾冲突,也大多发端于、或包含有滥占或低价强占土地的问题。

  2 、传统农业中国的国情矛盾制约

  小农村社经济传统与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基本国情矛盾相辅相成。13世纪初北宋时期我国人口第一次达到1.2 亿时(南北合计),南方人口密度大的两湖、江浙、赣闽等省曾经出现过杀婴现象,连富人也得实行类似于现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计产育子。由于农业中国的国情矛盾制约,历史上大的事变往往是人祸甚于天灾,往往是豪强大族占田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或者政府大兴土木、连年战争,导致徭役赋税过重引发流民四起、社会动乱;这时若遇天灾、外患,必致改革中兴或改朝换代。而其后的第一国策,也往往都是均田免赋

  晚清以降,先是列强入侵,割地赔款,之后又是军阀混战;随人口增加,中国的人均资源占有率已经成倍下降,贫富分化相对加剧。尽管清初开疆拓土增大的农业资源已无作用,但历史上形成的氏族村社内部整合收益、稳定小农生存这种内部化制度条件下的农村社会,仍可勉强维持。19世纪中期的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侵略中国和两次国内战争造成数千万人口减少(为总人口的2030% );这些调整性变化都或多或少影响着人地关系。但由于国家无条件再进行全国性人地关系调整,于是出现了明显的区域差别。其直接表现是南方尽管佃农多,北方尽管自耕农多;但农民生活水平却是南方好于北方;因此农民革命在北方形成决定性力量。

  3 次土地革命战争中农民牺牲了约3 千万人,换得50年代初以土改为名给农民按人口分了地。80年代初以大包干15年不变为名又给农民均分土地。与历史上均田免赋、移民实边,全国性调整人地关系不同的是,这两次均分都只能是以村社为单位进行。中国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则萧规曹随,向农民宣布了土地家庭承包权30年不变的政治承诺。无庸讳言,就连我们当前常常感觉到但说不清楚的问题──中国农村承受不起两极分化的制度成本,其实也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制约的结果。

  3 三农问题与非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

  由上述分析提出的、有别于现在农经理论的假设是:农业中国的历史经验表明,正是因为资源秉赋制约,中国历来并无纯粹农业经济问题;我们历来面对的其实主要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这三农问题。而且,由于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土地仍然首先作为中国农民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并非经济理论所讨论的生产资料),只好按人口平均分配,亦即只能体现与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相对立的公平原则。这也就是说:农业经济科学立论的前提和农经微观研究所追求的目标──“效率原则,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条件作为第一原则来体现。除非人地关系这个制约性前提彻底改变。

  我们看到体现中国均平理念的农地初始产权的配置,要么通过战争,要么通过政府改良;中国农村历来也并不存在完整意义的、完全排他的私有产权。这其实是农业社会稳定的内在原因,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封建国家所有制经济和中央集权政治的基础。

  (二)基本体制矛盾与农产品购销问题

  1 、提取过量小农剩余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中国早在一千年前的宋代农地产出的商品率就达到15%.我们的资料表明民国时期粮食的商品率约为18%.近年来中国粮食总产量中商品粮约为30-35%;国家占有的粮食一般年景仅占总产量的15% 左右。有关农户统计研究表明:仍有50% 小农其土地产出的商品率为0 ,还有30% 小农的商品率低于30%.可见,80% 小农所从事的农业剩余太少的问题,不仅并未根本改观,反而随人口增加而恶化。

  由于上节所述之国情矛盾制约,暴力的革命和非暴力的改良都不过导致均平农地。于是小农村社经济内部化的财产和收益分配制度便成为中国社会的稳态结构的内涵,便天然排斥西方工业革命及其所带来的资本主义式的社会进步。清末以来中国出现了3 次政府主导的工业化,前两次洋务运动和本世纪3040年代,都曾经由于提取过量小农剩余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乃至爆发革命;后一次5070年代的国家工业化则相对成功。

  2 、国家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西方通过两次世界大战所完成的资源瓜分的确已经没有任何调整余地,且中国周边地缘政治环境险恶,必须工业化以自力于世界民族之林;工业化必须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原始积累不可能在商品率过低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完成。建国之初4 亿农民向5 千万城市人口提供农产品还没问题:一五计划时期2 千万劳动力进城支援工业建设,突然增加4050% 城市的商品粮高消费人口就突然产生了农产品供给不足。更何况在人口过剩、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进行积累的方式是劳动替代资本投入,这更使城市工业品几乎占领不了农村市场,工农两大部类无法实现交换!

  于是,中国人进行了一次史无前例的、高度中央集权下的自我剥夺:在农村,推行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这两个互为依存的体制;在城市,建立计划调拨和科层体制;通过占有全部工农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的中央财政分配,投入以重工业为主的扩大再生产。成千上万的农民在原始积累阶段付出了生命,但中国在几乎没有外部市场和资源的约束下,终于以最短的时间跨越了原始积累阶段,形成了国家独立所必须的工业经济基础。

  3 、基本体制矛盾对农业稳定发展的制约

  但是,这个时代给我们留下的,不仅是数以万亿计的、以全民所有为名的资产,供后人以各种名义再分配和重新占有;而且留下了一个城乡分割、对立矛盾的二元体制。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已如汉牛充栋,本报告不需赘述;谨就这个基本体制矛盾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做分析:

  农经界权威人士杜润生10年前就指出,8 亿人给2 亿人搞饭吃的局面不改观,中国的农业没出路!因为我国城市农产品需求是国家保障的、相对集中的,需求弹性很小;而农民的供给则首先是自给自足的、高度分散的,供给弹性相对较大(这一点与西方完全不同)。由于城乡两种体制条件下信息不对称,供给需求不可能稳定。因此,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和价格波动就是无序的,导致小农取向于追求保险的兼业经营;这又使得数亿小农从事的农业经营规模更进一步细碎化;转而,不规模又更加放大市场波动???80年代小农经济恢复以来出现的3 次农产品供给相对过剩并呈周期性表现,即可为例证。

  不仅如此,随农村人口增加农地对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日益增强,生产功能日益减少。纳而逊50年代提出的人口陷井(低水平均衡)可以解释这个矛盾。如果不能把农地超载的农业人口转移出去,则无论是现代科技等新的要素投入,还是政府的价格政策,其效益不仅都融化在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而且往往适得其反,会形成价格惯性;因为这种投入背后隐含着的是政府补贴。显然任何政府都补不起如此庞大的农业人口和处于半失业状态的过剩劳动力。

  进一步从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看,农民作为粮猪型的小生产者,为了抗御市场风险而什么都种一点,具体种什么要取决于价格和收益预期。由于在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之间已经生成级差地租,就使政府的粮食价格政策客观上要起到弥平级差地租的作用。然而,这对于不可能实现规模经营的普遍兼业的小农而言,客观上却是不可能弥平的。

  有人极而言之:中国无农场,美国无农民。欧美国家一贯尽力维护本国通过历史上殖民地战争掠夺的资源,尤其重视保护与生态相关的农业资源,并不允许农场主充分利用,而且都是以财政补贴休耕限产的。近年来的“WTO ” 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显然操纵在西方手里。如果再考虑到我国小农从事的细小农业面临的国际大农的竞争, 30年代地处人间天堂的苏杭小农,在国际农产品冲击之下的大量破产,当属前车之鉴。

  本报告的上述分析也可以归纳出一个假设,我们姑且称之为中国农业的哥德巴赫猜想:如果1 1 2 的问题在数学领域中是女皇王冠上的钻石,那么,1 个小农加1 个小农是否等于2 个小农(亦即是否就是规模经营)的问题,则至今是障碍中国农经研究成之为科学的最大难题。(时间:2006-12-5

 

 
 
  • 标签:土地 农业 财产 城市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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