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资源丰富的地方,当地的老百姓越是贫穷,你相信吗?信不信由你:最近《财经文摘》在湖南、四川、河北、内蒙古、陕西、山西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调研时,发现原居民的生活质量在直线下降,一些矿区生活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部分居民重新贫困,一些地区成为空城,甚至成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的死地。如此不协调乃至近乎悖谬的富裕社会的贫穷孤岛现象居然在中国资源丰富地区普遍上演,不能不说是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相称的又一道深深的疮疤。目前关心这道疮疤的人还很少,因此“资源越富,百姓越穷”这个话题实在值得深入研讨。
这个现象提醒了我们,在今日“繁荣中国”的背后尚有着许多未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需要政府以及全社会去正视并寻求对策。回顾过去20年,市场化改革一直是中国改革的主线索,但是这场改革在一开始就回避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便是公权力与私产权的边界界定问题,而合理的权力界定不能够完成,健全的市场规则也就迟迟建立不起来。尽管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制度经济学大家科斯曾经提出过诸如“交易先于产权”的论断,意味着只要市场交易开始形成,产权的界定会自然解决。但实践证明,如果市场化改革没有权力界定与规则确立相伴随,就可能永远只能浮在表面,甚至沦为“伪市场改革”,即权力的扭曲与边界的不清最终将使中国的市场化改革陷入权贵资本主义的泥沼,陷入“后发劣势(指后发国家因可以凭借技术上的后发优势取得高速增长从而拖延制度改革最终导致改革失效甚至失败)”的泥沼。所以,也许市场交易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权力的界定与规则的健全还是会大大制约交易的效率的。
问题就在于,在中国,交易已经先行,然而产权的界定、规则的完善却相对滞后。比如,尽管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实践中国有企业的MBO改革在一些地方的确演变成了国有企业“内部人”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其根源不在于市场化,而正在于权力之手变成了掠夺之手,正在于游戏规则的不健全。比这更厉害的是房地产市场。由于缺乏有效的公众压力,地方官员手中的权力具有“廉价投票权(指地方官员在决策时只求自己的益处而不必考虑决策的真正后果)”性质,这使得在过去几年,这个市场逐渐演变成一个瓜分全国土地资产以及掠夺居民储蓄存款的运动,惟独没有人对老百姓负责。《财经文摘》所揭示的矿产资源的生产与分配的情形同样也是这样:由于矿产所有权和开采权始终被政府垄断,由于市场规则非常不健全,致使矿产资源一方面遵循市场化价格不断攀升的同时,另一方面当地的民众非但不能分享其中的收益,反而要承担大量的采矿的外部成本,从而沦为赤贫。
除了市场有效运行的产权基础,现代市场经济并非意味着“无政府”,而是需要政府的“匡扶之手”,因此政府还必须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并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维护公平,即对国民收入发挥二次分配调节上的作用。如果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公共产品极端匮乏(其中重要表现便是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严重失责),市场经济同样称不上完善,也很难顺畅、高效地运行。
仍然回到矿产问题上来,以其为例作一探讨。在中国,多少年来人们天然地认为土地、矿产、森林都应该属于国家所有,其实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土地、矿产和森林大部分是属于私人所有的,正是明晰的私人产权,保证了“价高者得”的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出最优效果,保证了这些稀缺的资源的永续利用。与此同时,政府不是不管不问,而是明确其对于市场监管的责任,尤其着重通过有形之手来减少外部性,保障股东、社区、公众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相得益彰,防止弱势群体的利益被损害。此外,在收益分配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的分配通常是大部分归地方,而不是归中央,而在地方收益中,又能够照顾到社区公众的利益,这就使得全社会能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可以和谐、协调地开发矿产资源,不致出现前文谈到的资源越富百姓越穷的悖谬现象。
要理顺矿产资源的开挖与分配,核心的问题是三个,一曰产权合理界定(核心是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定),二曰建立中央、地方与社区收益共享机制,三曰政府有效监管。如果这三件事都取得突破,自然挥别目前畸形的增长模式,走向和谐发展、共享繁荣的新天地。
各国现代化的历程表明,所谓现代化,其实就是市民社会与政府不断立约的过程。在中国,交易型的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如今是到了对制约市场交易公平进行的更加根本的权力界定进行新的立约的时候了! (时间:20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