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制改革的情况及建议
2021/4/19 14:05:00
 

  加快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体系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江泽民总书记在今年关于国企改革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 前不久,市委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第四专题调研组就此问题进行了历时两个多月的调研,在对国内外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市国有资本监管营运体制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加大改革工作力度的建议,该组的调研报告提要见附件。近期,我市正在贯彻落实中央四中全会精神,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措施进行研究,国有资本监管营运体制改革如何推进的问题成为一个争议较大而又必须尽快决策的问题。据我们了解,市级各部门均认为国资监管营运体制不顺是制约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必须下决心改革,但在如何改的问题上,特别是在管理层如何改革的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现将有关情况及我们的建议汇报如下:
  一、国家和部分省市现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
  (一)先走一步省市的改革模式——上海、深圳模式
  上海、深圳模式是全国大部分进行了国资监管体系改革的省市普遍采用的模式,其共同点是建立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系,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国有资产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国资委在政府领导下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办事机构相对独立,负责国资委的日常工作;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对国有资产独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力,上对国资委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第三层次的企业是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享有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与其它企业在市场上平等竞争。
  上海和深圳采取这种新模式运行后,效果非常明显。上海在原来国有企业状况非常困难的条件下,经过七年的努力,现在不但提前实现了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逐年大幅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998年实现利润116.08亿元,约占全国同类企业的1/4,盈利能力比1991年翻了一番,而且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也已经基本到位,全市经济完成了在调整中发展的过程,经济竞争能力明显提高,为上海下个世纪向世界级大都市冲刺打下了基础。
  采取这一模式的地区还有:青岛、武汉、成都等地,他们的效果也较为明显。
  (二)目前一些省市的改革模式
  据目前我们掌握的北京、广东等省市关于下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的材料,他们对国资监管营运体制改革都将有大的举措。采取的模式与上海深圳模式大致相同,都是设立国资管理层(称国资委或国资机构)、国资营运层和企业层等三个层次的管理营运体系。所不同的是国资管理层的办事机构如何设立的问题。上海深圳模式中的国资委办事机构是相对独立的,上海特别明确其为正厅级政府职能部门。目前北京、广东的方案,把办事机构设在财政局。
  (三)中央1998年改革的模式--98'模式
  在1998年中央机构改革中,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采取了较大的举措:撤销国资局,把其职能分解到财政部等部门;授权大型企业集团经营国有资产;成立中央大型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国务院直管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任用;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行使所有者资产监督权。
  明确由国务院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责。其权力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使:国家经贸委负责改革和发展,行使资产营运权;国家计委负责重大项目审批;国家财政部负责资产收益的处置,行使资产收益处置权;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负责经营者的监督、考核和任免,行使人事任免权。
  二、市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第四调研组的建议方案
  市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第四调研组经过认真调研,提出了建立市与区县(自治县、市)两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企业三个层次,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和营运体系三个体系构成的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系(简称二三三方案)。
  考虑到只对管理层的改革思路争议较大,特把该组对管理层改革的建议方案摘要如下:
  1、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和运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有三个思路:
  方案一--思路是将国有资产集中监管运营。将党委、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所有职能集中在一起,集中由国资办来行使,政企合一,纳入政府行政序列。内设经营型资产产业发展部、非经营型资产管理部、资源型资产管理部、资产营运部、经营策划部、科技研发部、人事管理部、执法监督部。根据管人、管资产相统一和党管干部相一致的原则,撤消各专业党工委,组建企业工委,与国资办内设的人事管理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控股公司董事会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大中型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工作。
  方案二--思路是将国有资产监管运营职能按照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分开,分别由相对独立的机构来行使。在国资委下建立两个独立的机构,即国有资产营运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将党委、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分为企业性质和政府性质的职能,分别由这两个机构来完成。 国资委办公室仅作为国资委下的一般常设性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筹备国资委的有关会议,落实国资委的有关决定,办理国资委的其他事务。国有资产营运总公司为企业性质,完全按市场经济原则统一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的营运,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控股公司董事会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原相当副局级以上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职责。
  该组建议先采取第一方案,再逐步过渡到第二方案。
  三、市级有关部门对国资监管营运体制改革的意见
  1、市财政局的意见。希望采取国家98'模式进行改革,撤销国资局,并入财政局,在财政局下成立一个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管理全市的国有资产。
  2、市经委的意见。考虑到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异常艰巨,认为目前不宜撤销工业主管局,以利于与中央的体制相一致。提出可以考虑授予一些有条件的工业主管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与工业主管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后时机成熟后,再将其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市经委或其他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3、市委组织部的意见。认为可采取中央的办法,成立市委企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负责市级企业干部的考核任免。
  四、我们的建议
  对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制改革的探索已经历了多年,但由于这项改革涉及面极大,涉及的部门很多,因而不同的意见也很多,以至于久拖不决,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已形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现在,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这项改革提供了更好的氛围和条件,上海、深圳、武汉、成都等城市也已形成国资监管营运体系运作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建议市委、市政府下决心,下大力气推进,尽快理顺国资监管营运体制。具体建议如下:
  1、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调研小组到外地实地考察国资监管营运体系的运作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和已有的调研成果,制定切实的操作方案。
  2、在制定方案中,可以考虑采用市委国有企业改革第四调研组的建议。但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今明两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阶段,为降低成本,避免过大的社会振动,似可采取分步实施、逐步过渡的办法。具体操作可以借鉴北京方案,即:设立市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由决策机构和办事机构组成,市政府作为决策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有两种思路:
  一是考虑到国有企业在工交系统较为集中的特点,可先在工业系统内理顺国资监管运营体制,再逐步过渡到全市。办法是:其成立国资委办公室,与市经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使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营运职能;设立市委企业工委,与市工交工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对国有工业资产授权营运公司、控股公司董事会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大中型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任免。
  二是考虑到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全市资产重组,协调的力度必须加强,似可先设立超越经委、财政局等部门的具有权威性的办事机构,与市委企业工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全市跨部门的国有资产划拨重组、上市公司重组、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任用等工作。时机成熟时,再按照市委国有企业第四调研组提出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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