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细亚专制主义”与二十世纪的中、苏(俄)革命与道路之辩(上)
2011-10-10 18:12:00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秦晖先生对雅典(罗马)道路与“古代福利国家”的叙述,从历史的角度探究了雅典和罗马的奴隶制度、小农与海外军事霸权的关系是如何决定其民主、共和与国家福利制度的,在秦先生的论述背后实质是“亚细亚专制主义”的理论阴影。本文讨论了亚细亚专制主义与马克思学说的关系,更从中、俄二十世纪革命的历史中考察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互为镜像的论辩是如何直接地介入到具体的历史实践中。这样的论辩并没有结束,它以“中国威胁论”和中国版本的“脱亚入欧”的“普世道路”的方式继续延伸。因此,对“亚细亚专制主义”的重新批判,就不仅仅是学术的问题,更是现实政治的体现。
  关键词:雅典道路  亚细亚专制主义  中俄革命 “脱亚入欧”
  今天的中国究竟向何处去?这样的问题正在以“中国模式”与“普世道路”为代表的论辩中展开。在“普世道路”的说法中,秦晖先生关于人类历史二次“摆脱共同体”的道路论断,堪称代表性叙述,值得探究。本文通过分析秦先生“雅典(罗马)道路”的阐释,来看其背后的“亚细亚专制主义”的理论影响,而这样的影响又是如何与二十世纪中、俄革命与道路的论辩互为镜像地结合在一起。这个论辩并没有结束,今天的“亚细亚专制主义”是以“中国威胁论”和中国版本的“脱亚入欧”的“普世道路”继续延伸。因此,对它的重新批判,就不仅仅是学术的问题,更是现实政治的体现。近百年来,它与中国的命运始终联系在一起,今天依然。
  一,究竟什么是“雅典(罗马)道路”?
  --论民主的条件与“古代福利国家”
  秦先生对雅典道路的经典叙述如下:
  人类社会史上过去两次“摆脱共同体束缚而争取个性自由”的过程:摆脱原始氏族共同体走向古典自由民社会、摆脱封建宗法共同体走向近代市民社会,都曾经面对类似问题:在走出氏族共同体时,有“雅典道路”与“马其顿道路”之分,“雅典道路”意味着变“氏族族长制”为“民主制”,通过平民运动(包括经济上通过梭伦、李锡尼法案式的改革形成平民私有财产)建立民主雅典与共和罗马式的古典公民社会。而“马其顿道路”则是变“氏族族长制”为“强权通吃”,化“父权”为皇权(包括经济上形成托勒密式的权贵大私有制)以建立“家天下”的古典帝国。
  雅典问题而不是“道路”其实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所关心的。秦先生应该很熟悉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把雅典和罗马作为国家起源的论述,在国家诞生的四个阶段中,把雅典与罗马作为典型案例来讨论,正是恩格斯此文的重点。不同的是,恩格斯的重点并不是所谓“平民运动”,而是阶级斗争,即雅典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导致了平民私有财产权的出现。梭伦通过废除债权人的财产来保护债务人,使得因债务被出卖和出逃到海外去的公民能够返回故乡。犹如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牺牲封建所有权而拯救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二千五百年来私有制之所以能保留下来,只有由于侵犯了财产所有权的缘故。” 只是,这一重要论述并没有进入秦先生的叙述,即雅典建立在平民私有权上的民主,必须是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通过对既定财产所有权的政治革命来完成的。梭伦改革是通过维护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巩固公民的数量,既是防止社会崩解,也是出于军事目的,破产和陷入债务奴隶的公民都因为无法打仗而削弱了军事力量。所以,“旧时残酷剥削自己同胞的方法,已经弃而不用了,如今主要剥削奴隶和雅典以外的买主了”。
  更重要的讨论涉及的是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叙述本身的问题。雅典的形成并非只是从氏族内部直接的、非暴力的发展出来。除了内部的阶级斗争,梭伦改革的直接动力是城邦对外的军事需求,禁止把平民变为奴隶,是因为只有公民拥有私有财产,才能够成为自备武器的军人。梭伦改革后把全体公民按照财产分为四个等级,前两个等级担任高级行政长官,第三等级担任低级行政长官,第四等级拥有选举权,四个等级构成公民大会作为城市的常设机构。与此同时,四个等级也是军队的组织形式,前两个阶级提供骑兵,第三阶级提供重甲步兵,第四等级提供不穿甲胄的轻装步兵或在海军中服役,这正是恩格斯在文章中论述的内容。而能够自备武器的步兵公民是希腊“民主制”的前提,--雅典民主制度的最大特色即在于其军民一体。 当战争从骑兵转为以重甲步兵和轻装步兵为主力,而海军的作用越来越关键之后,平民士兵就成为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这反过来促进了城邦内部的民主变革。这一点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就已经说明,即寡头统治依靠的是骑兵,次一级的寡头依靠的是重甲步兵,轻甲步兵和海军则适合平民体制。 雅典的军事需求迫使国家必须保护中小农民的土地权益,所谓“平民私有权”的根源在于希腊古典城邦的军事性质。而这种“平民私有权”一旦形成,“社会和政治制度所赖以建立的阶级对立,已经不再是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对立,而是奴隶与自由民之间的对立,被保护民和公民之间的对立了”。简单地把雅典或者罗马看成是从“氏族制度”向“民主”制度的内部演进,恰恰丧失了对西方古典国家与社会形成动因的重要理解。
  梭伦改革拯救自由民和废除债务奴隶的直接后果却是对奴隶劳动的急剧上升,因为社会分化的势力在社会内部被阻止,依赖进口奴隶就是必然的选择。从雅典到罗马,造就两大帝国崛起最关键的因素正是奴隶制度。希腊城邦最早确立了作为系统生产方式的奴隶制度的统治地位,希腊的城邦民主与奴隶制度之间互为条件。正是因为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而生产的大量剩余产品,才使得城邦政治生活中排外的自由公民权的民主制度成为可能。同时,“奴隶制度又是迄今所知的最严厉的商业化劳动形式,在大城市的商品交换市场,劳动整个下降为被买卖的物品” ,是奴隶制度的“市场化”形式把城市与乡村联系在一起。
  秦先生赞美“雅典民主城邦依靠劳里昂银矿等公民共同体控制的国家财源大搞公共设施,并且在财政上实行过一系列‘古代福利国家’政策,从公款赎俘、债务豁免、贫困救济等生活保障,到观剧津贴、公职津贴这类资助公民参与公共生活与公共决策的措施”,--秦先生没有提及的是劳里昂银矿依靠了大约三万人的大规模的奴隶劳动。它最大贡献是使得雅典能够创立起一支强大的拥有200艘战船的海军舰队,它是雅典从城邦国家走向帝国的关键。在著名的关于劳里昂银矿用途的争论中,主张把财富平分给公民的“分家”派阿里斯提德则被“民主”制度放逐出城邦,是主张军事强国的地米斯托克利获得大胜,--正是依赖提洛同盟中其他城邦国源源不断的供赋,才能够保证雅典严格排外的公民权内部的民主制度得以持续和发展。而劳里昂的银矿也使得雅典的货币成为帝国时代的通用货币,保证了海外贸易的商业霸权,即一个依靠强大海军保护的海上商业帝国。
  雅典最繁盛的伯利克里时代,是希波战争之后雅典凭借提洛同盟走向帝国的时代,被称为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也就是秦先生赞扬的发放“观剧津贴”的“福利国家”时代。但正是伯利克里本人提出了一项著名的法案,该法案规定,合法公民必须出身于一个公民父亲和公民母亲的家庭,否则就属于“私生子”。
  而一旦雅典帝国时代被马其顿所取代,雅典的公共福利制度也就无法生存了。民主制度的前提正是建立在海上军事霸权基础上的世界市场,而它的基础则是以同样的世界市场形式出现的奴隶制度。没有这个前提,其民主福利制度也就破产了。为此,布罗代尔曾把雅典的民主制度归结为是“本地居民控制大批外来人(居住在雅典的外国侨民)和奴隶的特权”,“雅典还依仗其势力肆无忌惮地压榨爱琴海沿岸和提洛同盟的盟国。如它把这些国家的一部分沦为自己的从属国,另一部分则曾为自己的进贡国。”
  其实,仔细研读历史,就会发现无论是雅典还是罗马,其民主制度最直接的推动力正来于海外战争,平民力量在军事战争中不断吃重,倒逼其所在城邦和国家不得不进行民主改革。
  战争的一个结果,几乎没有例外地是,每次城邦必须让下层阶级进入军队。雅典及滨海各城,因海战的需要,不得不赋予穷人以宪法禁止的重要地位。这些人升为摇撸人、水手或军士,由于祖国的命运掌握在他们的手里,突然发觉自身具有的重要性和胆量。这就开始了雅典的民主制度。
  没有底层平民的推动和斗争,就没有民主,民主从一开始就不是自上而下的赐予。而这样的民主制度就与每位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打胜仗还是打败仗,都与个人的安全与财产相关,--而这些与城邦的集体利益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所有公民的利益都来自海外的掠夺和贸易。在库郎热看来,雅典的民主并不意味着自由,而是相反,这是近代对古人的特别误解。民主政治的需求是一切属于国家,“战时准备牺牲生命,平时又要牺牲时间。他们不能置公事于不顾,去理自己的私务。” 雅典的政治制度屡经改革,但无论是贵族政权还是民主政权,都没有给民众个人自由。被称为自由的只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受制于国家的支配并没有改变。 与此相应的另一个后果是,一旦城邦利益不能满足公民的需求,离弃和反叛城邦也就不难想象,--城邦制度的瓦解也就不远了,只要外在的力量足够强大。库郎热提醒我们的是,古希腊城邦制度的变革与革命正是与罗马的武装扩张同步进行的。
  秦先生在《帝制时代的政府权力与责任:关于“大小政府”的中西传统比较问题》的文章中,把雅典和罗马作为“古代福利国家”的典范,罗列了一系列“从面包到马戏”,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公共福利政策,以此作为反面对比的则是“中华帝国”的专制主义。但是他不提的是“自由公民权”依靠的是建立在大规模奴隶制度上的严格排外的狭隘民主,“古代福利制度”靠的是在此基础上的穷兵黩武。而与之相反的是,“中华帝国”从来没有建立过西方意义上的、作为经济基础与政治基础的奴隶制度以及军事制度。与他谈论“美国式道路”的方法论一致,美好蓝图恰恰是以抹杀了所谓“雅典道路”中民主的前提为条件的。
  这样的西方古典民主必然是与海外征服联系在一起。在安德森看来,雅典、马其顿与罗马所代表的不同的帝国模式,反映了不同的海外征服的政治与组织问题的解决方案,“每一种模式都被后一种模式所吸收和超越,但都没有逾越公共的城市文明的基础”。 雅典帝国依靠同盟国金融贡赋系统来垄断海军军事力量,而它的崩溃也在于它的公民权无法扩大到海外的非雅典人,造成对内的“民主”与对外的“独裁”,并且其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无法产生出作为国家的官僚体系来统治帝国。马其顿帝国开启希腊化时期,其帝国横跨欧亚大陆,它从希腊和其他被征服的居民中选出新公民,大力推行城市化,在古代世界形成了规模远大于希腊殖民时代的密集城市群落,对每个城市的统治都产生了持久的希腊化影响,“希腊化国家是混合体,然而却形成了以后几个世纪地中海东部的整体历史模式”。 但是,由于混合了中东的社会结构,因此,农村奴隶制并不重要,人口大多是自由农民,农民的自治村落被允许保存。希腊城市模式与东方“亚细亚专制主义”模式的混合,--这给了秦先生排除马其顿道路的理由,这一点在《田园诗与交响曲》中把马其顿道路与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法家政治”捆绑在一起的,并且后者据说具有“更典型的意义”。由此,可知秦先生之用心。
  然而,所谓“马其顿道路”并不是对雅典为代表的希腊文明的对立,而是相反,它作为“希腊化时期”承前启后了罗马世界。它以希腊为模式建立的城邦,是可以互相授予公民权的,并因此建立了“公民权联盟”和“村镇联合主义”。 亚历山大打破了希腊和“野蛮”世界的区隔,也推翻了希腊各城邦之间的界限。“从那天开始,政治视野被拓宽了。没有在受到限制的城邦内窒息而死,相反希腊民族看见了无限的空间展现在眼前,它自由地通向伟大的城邦。”在沃格林看来,亚历山大在向诸神祷告时,祈求波斯人和马其顿人“和谐一致”(homononia)的观念是一场“伟大的发展”。他希望摆脱希腊人对于希腊人与野蛮人的区别,Homononia最初在希腊是指放弃党争,后来在演变为反对“野蛮人”的战争。而所谓“野蛮人”(barbaros),最早指的是不说希腊语,而只是发出“巴巴”(bar bar)噪杂之音的非希腊人,--希腊人对非希腊语发言(特别是东方语言)的拟音,凡是不说希腊语的都属于“barbarous”,无论是属于野蛮的色雷斯还是奢华的埃及。但是,“蛮族是奴隶,而希腊人是自由人”,在这个观念中,“野蛮人”的确包含了对非希腊城邦政治文明的鄙视,这既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古老来源,其实也是雅典以其城邦政治体制无法维持一个庞大帝国的重要原因。这就是为什么亚里斯多德在《政治学》中论述城邦的人口不能大,否则就不能维持良好的法制,无法建立一个民主的政体。他把希腊人和“野蛮人”做了这样的比较:
  在寒冷地带居住的人群和欧洲各族的居民都生命力旺盛,但是在思想和技术方面则较为缺乏,所以他们大都过着自由散漫的生活,没有什么政体组织,也缺乏统治邻人的能力。亚细亚的居民较为聪颖而且精于技巧,但在灵魂方面则惰性过重,故大多受人统治和奴役。至于希腊各族,正如位于这些地方的中间地带一样,兼具了两者的特性。因为希腊人既生命力旺盛又富于思想,所以既保持了自由的生活又孕育出了最优良的政体,并且只要能形成一个政体,它就具有统治一切民族的能力。
  在这个意义上,对“野蛮人”的战争,以及买卖野蛮人作为奴隶已经获得正当的解释。“亚细亚专制主义”的根源也正因此植根在西方最早的城邦政治文明的核心和源头。
  因此,对于马其顿帝国来说,来源于埃及的托勒密制度,--此乃秦先生深恶痛绝的原因,君主的神化成为遍及希腊化世界的普遍观念。而根据这则古希腊文献:“亚历山大相信,他从神性中获得使命要广泛地使人们和谐,他就是这个世界的调停者,他把各种人的生活和各种习俗糅合在一起,把好的作为他的亲人,把坏的作为外人;因为他认为,好人才是真正的希腊人,坏人就是真正的野蛮人”,亚历山大是要用君主的神圣性来统合世界,同时把古希腊城邦制度中排斥性的“野蛮人”:从公民权的歧视性的政治含义,转变成超越城邦公民权的普适的道德与文化含义,这样的“夷夏之辩”在沃格林看来,别有意味:
  亚历山大的观念也许只是想把马其顿和波斯的贵族融合成一体。但是,这是一场伟大发展的开始。和谐一致(homonomia)成为希腊化世界以及后来的罗马世界(concordia[和睦一致])的基本社群概念,而且通过保罗的书信,这个观念成为民主的建构性因素。无论基督教的社群观念已经发展成什么样,无论思想一致的这类概念多么有影响力(可以提提后来的一个例子:杜威[Jone Dewey]的社会理论),我们都要面对亚历山大在俄庇斯的祷文所带来的影响。
  即亚历山大用homonomia去取消barbaros的“夷夏之分”,具有世界史的意义,它拓展了民主的基础和城邦的限制,把民主与“社群观念”开始结合在一起。正因此,沃格林把社群民主的概念追溯到亚历山大,即秦先生眼中专制主义的马其顿帝国。这正是秦文把雅典与马其顿作为的二元对立的“道路”理论所不能解释的。
  有一个值得提出的现象是,无论是雅典还是罗马的民主改革,都是从“土改”开始,其成功与失败也系于此。梭伦改革包括了废除土地上的界标,使附属于贵族的被保护人能够拥有自己的土地。而公元前六世纪罗马的塞尔维乌斯改革作为从氏族到国家的社会改革,除了按照军事需求确定五个等级:即根据财产而不是氏族确定自备武器从骑兵到步兵的等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百人大会:每个士兵都有投票权,--所以罗马的百人队议会的来源是军队的体制;其改革还包括土地改革,即把海外占领的土地分配给平民,而不是贵族。但是一旦塞尔维乌斯被谋杀,贵族还乡团首先就把土地从平民那里夺回,并且取消了平民的法律,只是因为战争的状况不允许改组军队,才保留了百人会。为此,平民出走并迁居到罗马田地之外的圣山,但是这意味着罗马的军队要减少一半。贵族和平民最终达成妥协,通过缔结条约,--这种条约与异族的媾和条约类似,贵族并没有允许平民加入城邦的宗教和政治,但是平民可以选出自己的首领,--这就是平民护法官制度和十二铜表法的来源。 “《十二铜表法》确实是折衷法案,平民阶层获得了保障,但作为补偿,它也承认了只有贵族阶层才有资格担任执政官的规定。该法律甚至最终承认了贵族阶层的封闭状态,因为法律规定了世袭贵族同平民阶层之间不得通婚。” 因此,罗马在很长时间一直有两种制度,一种为贵族所有,一种为平民所有,罗马实质上是两个罗马。
  使两种民众产生某些关联的,是战争。贵族当然不想见到军中缺兵少将。他们没有废除平民的公民称号,难道不就是为了使平民加入军队吗?他们注意到护民官的不可侵犯性只限于罗马城内,于是制定出护民官不得出城的规定。这样,军中的平民只好听贵族役使,不再有双重权力;在敌人面前,罗马重新团结起来。
  只有罗马拥有强大的军事和扩张的力量,罗马的贵族和平民才可以共同获得利益,这样的利益的纽带成为贵族和平民之间互相妥协的基础,古典贵族-平民的共和体制由此开始。
  雅典城邦以内部的民主和外部的独裁(对同盟国)为特点,这样的制度使得其公民权无法扩展到其同盟国之中。而罗马以内部阶级分化为特征的贵族寡头宪政,使其公民权可以延伸到同盟城市中的贵族阶级,他们可以从罗马的海外扩张中获得共同利益。所以当罗马的大军抵达希腊,贵族就立即投诚,他们喜欢的是作为帝国的罗马,“而不是民主”。这构成了统一的罗马帝国统治的模式,即通过支配和增补地方精英,克服了希腊雅典帝国的分裂,并创立了新的政治形式。其后果是:“在全意大利和全希腊,人们只分出两种人:一种是贵族阶级,一种是民众派。贵族欢迎罗马人的统治,民众则反对这种统治。贵族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而罗马成了帝国。”,
  由于被征服的意大利和拉丁诸城邦的贵族和富人通过加入罗马的公民权获得特权,这一特权包括担任城邦的税吏并从中渔利,免除纳税,使得税务都落在民众的头上。因此,获得公民权的人数愈多,非公民的状况就愈加恶劣,越来越难用完成每年献给罗马军队的供给。而对于罗马来说,这一阶级分化的过程逐渐破坏了兵役义务制公民的基础,自耕农大量丧失自己的土地,变成了有兵役义务的无产者,军队开始成为专职和领取报酬的地方,而军队薪禄的分化和差距也持续拉大。一方面是平民军人的卖命,另一方面被征服领地的行政权和收税官都集中在元老院成员和骑士阶层,导致巨额海外收益分配严重不平等。而自耕农的衰落导致的却是奴隶劳动力相应需求的扩大。
  因此,这样的扩张在经济意义上则体现为古典时代第一次大规模的奴隶制庄园,大地产农业与大规模奴隶劳动结合成为新型的、标准的罗马农业形式。长期的大规模海外战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战俘作为奴隶的来源,使得大地产所有者获益。而战争则使得小农被年复一年地征召入伍而战死,幸存者也无力保住家乡的土地被贵族掠走。
  奴隶生产方式的全部潜力第一次被罗马人开发出来,他们组织奴隶劳动,并使之达到一个希腊人从来没有达到过的高度。罗马共和国掠夺性的军国主义是其经济积累主义的杠杆:战争带来了土地、贡赋和奴隶;奴隶、贡赋和土地又提供了战争的物质供给基础。
  这就是公元前135年西西里奴隶起义的背景,历史记载起义的人数超过二十万。西西里奴隶起义正是公元前二世纪格拉古兄弟改革的背景,他们的改革内容是把海外征服的公共土地分配给无产者,以增加义务兵役制士兵的财产。但是由叙拉古兄弟前赴后继的改革以他们自己被谋杀而告终,土地分配法案被元老院废除。这导致了罗马第一次在街头出现了有组织的暴力,斗争的结果则是“福利国家式帝国主义”的产生。即对贫民进行小麦补贴,后来是免费小麦分配以及建立农民军事殖民地。研究者认为“这是对帝国扩张和群众动员型战争所引发要求的一种反应,并且在设法躲开那些对基础权力结构的要求。在中央政治制度中,普通群众不再重要了。‘种族共同体’对罗马的支配越来越少,罗马越来越处于剥削‘阶级’的统治之下”。这就是秦先生所说的共和制度下的罗马福利国家的起源,它是与共和时期最后的也最著名的斯巴达克奴隶起义处于共同的历史脉络中。
  秦先生口中的“共和罗马的古典公民社会”实质是强大的贵族寡头专制统治。这使得抑制土地所有者两级分化(如雅典的梭伦改革)的努力失败,--从塞尔维乌斯改革到格拉古兄弟的改革,都以改革者被谋杀为结局。而其结果是农民阶层不断受到伤害,小农人数不断减少,无土地财产的公民(proletarii):即他们对国家的义务只是抚育儿童(proles),作为无产者逐渐成为公民中的大多数。同时,罗马的军事扩张主义使得小农大量战死在海外,这也是导致小农阶层减少的原因。安德森因而从小农的视角对罗马“公民社会”的描述就值得特别重视:
  共和国时期罗马政权因此与希腊的任何原有形式截然不同,因为当农村由于大贵族控制而变得多样化时,城市反而充满着被剥夺了土地或其他财产的无产者。一旦被完全城市化,这个庞大的绝望的下层阶级就失去了任何再次拥有小块土地的希望,并往往受到贵族小集团的操纵来对抗以小农阶层为后盾进行的农村改革。他们在日益庞大的帝国的首都的战略地位最终迫使罗马统治者通过粮食共同配给制度来平衡直接的物质利益。实际上,这是从未发生过的土地分配制度的廉价替代形式:控制着共和国的元老院的寡头统治喜欢的是被动的消费的无产者,而不是不顺从的生产者农民。
  这就是被秦先生高度赞美的罗马作为典型的“古代福利国家”从面包到马戏的真实面貌,即被他“发掘”出的西方古代福利国家具有“社会主义”悠久传统背后的秘密。 其实,罗马城市繁盛的背后是大量失去土地的无产者,其“福利”不过是对土地绝望的廉价替代。可以再看一下安德森对罗马城市的描述:
  如果说农民的贫困是共和国后期军队混乱的苗头,那么城市人群的境况则使元老权力面临极端尖锐的危机。随着帝国的扩张,首都罗马的发展达到了无法控制的规模。农村人口脱离土地的趋势,与大规模奴隶进口相结合,创造出了一个超大规模的城市。在凯撒时期,罗马人口大约有75万人--这超过了希腊化世界最大城市的规模。饥饿、疾病、贫困,榨干了在首都贫农区里生活的工匠、工人和小业主,他们或是奴隶,或是解放奴隶或自由人。……在共和国的最后的几年里,他们的敌对情绪越来越对传统的政治秩序造成威胁。由于在充斥着75万居民的城市中根本缺乏任何巩固的、严格的警察队伍,城市暴动就使共和国危机重重,直接的大众压力可想而知的。由于50年代保民官克劳狄(Clodius)精心安排,武装了部分城市贫民,在公元前53年,城市无产者第一次收到了谷物施舍--此后,这成为罗马政治生活中固定的活动,到公元前46年,接受施舍的人数上升为32万人。
  这样的“福利国家”并没有证明罗马的“民主性”,而是相反,它证明的是民主的衰败,是国家军事主义的体现,--迈克尔·曼因此把它称为“军团经济”控制下的中央专制的帝国国家。这是因为军队是控制罗马共和国和帝国的主要工具,而当军队失去与共和政体下参与型公民身份的联系,它就日益变成独立的霸权力量,这使得军事首领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支配政治和军事权力的力量,而军队的忠诚则来源于执政将军对其抚恤的能力。这就促使罗马走向了帝国时代。
  奥古斯都开启的罗马帝国正是大兴土木把罗马变成大理石城市的时代,同时还兴办各种娱乐和节庆来娱乐市民,--这其实是为了消解民众对把共和制变为君主专制的敌意而进行的政治收买。根据迈克尔·曼对奥古斯都国库的研究,可以看到皇帝和国家财源的区分很模糊,奥古斯都把对他个人的忠诚与国家的忠诚混合在一起。这样的公私不分的国库和皇帝的支出形式揭示的正是罗马的国家军事主义和专制主义,建立在其基础上的帝国“国家福利”制度正是其“军团经济”的表现。凯撒的军队已经依赖大量的“无产者”,为此他成倍地增加了现役军人的报酬,奥古斯都时代则建立了退伍军人的津贴,从特别设置的军事军库中开支,该军库来源于有产阶级的销售税和遗产税--因此,该措施在元老寡头的“民主”时代一直受到抵制和取消,但是奥古斯都的君主专制就可以强制实行了。所以,不是共和制的罗马而是君主专制的罗马帝国才具备成为“福利国家”的条件。
  经过斯巴达克奴隶起义的打击后,罗马帝国时期奴隶起义比共和时期要少。这是因为破产的自耕农的地位下降代替了奴隶的劳动位置。从失去土地的平民中出现了租佃制和临时工资劳动,导致了奴隶制和自由权的结合,依附租佃制逐渐占有经济上的主导地位,后来依附制变成了永久的和世袭的--隶农(colonus)制出现了,奴隶上升为农奴,而自由农民下降为隶农,“自由公民和奴隶这两个原本分离的身份最终融合了。” 马克斯·韦伯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去探讨罗马帝国的灭亡和欧洲中世纪的出现。他在《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的演讲中指出,奴隶市场所需要的人力供给也就逐渐中断,使得依赖奴隶劳动的大庄园制度出现困难。罗马后期奴隶转化为农奴,开始拥有家庭和私有财产,是为了确保其作为农奴的劳动力再生产,使其子孙继续为庄园做工。庄园主早期对拓殖农的兴趣是收取租金,而当奴隶劳动力来源越来越困难时,对拓殖农的劳役就越来越依赖了。由于罗马公共行政的规定,拓殖农属于其所在的庄园,注定与土地不能分离。这就形成了一个依附于土地贵族阶级的非自由农民阶级,即农奴。而这个土地贵族阶级同时又是地方行政长官,具有包税人的性质。由此,欧洲的封建社会结构在罗马帝国晚期就已经诞生了。
  所有这些都是必须与秦先生对古罗马“自由公民”和“福利国家”的赞美结合起来看,才能明白历史的奥秘,以及秦先生理论的奥秘。这就是为什么一旦罗马的战争扩张体制衰竭,奴隶的来源断绝,帝国的覆灭也就不远了。不过,这些都不包括在秦先生的理论里。他看中的是希腊和罗马的农民都是“商品生产者”,“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的古典下都是积极的自由公民,他们既摆脱了早期文明时代氏族共同体和贵族父家长的束缚,又尚未落入中世纪宗法共同体与‘天然首长’的桎梏中,因而个性与理性得到了初步的发展。”:
  因此罗马帝国的专制制度颇有“社会主义”色彩,君权需要显示自己的“人民领袖”身份,这就使得国家的福利责任随君权的强化而扩大。罗马公民在整个帝制进程中政治上虽然日益消极,享受的福利保障却比共和国有增无减,实际上是被皇帝收买而寄生化了。早在共和晚期“面包与马戏”(Panem et circenses)就成为新兴权力对民众的刚性承诺,即国家不仅要对公民的物质生活(“面包”),而且对公民的精神享受(“马戏”)都要负责保障。
  在“帝国黄金时代”,罗马政府掏钱搞的公共娱乐设施(决非像我们的颐和园戏台那样仅供皇家私享)越造越大,娱乐活动越来越频繁。为承担福利责任,国家靠战争、索贡等方式来自外部的收入已经远远不够,帝国初年已经实行了向富人征税补贴穷人的“高税收高福利”制度。除了保障性质的津贴外,帝国时期国家还为贫民的需要发放低息无息贷款,在“罗马黄金时代”,这笔钱实际上往往无须偿还--图拉真等皇帝都曾废除过贫民积欠国家的债务并销毁债契。文献与“图拉真圆柱”之类的古迹都记载着这种场景。必须强调的是:这里免除的是国家出于义务,应贫民要求贷给的钱,而不是国家凭借权力向臣民征收而臣民无力交纳形成的积欠。它与我国历史上朝廷偶尔开恩免除百姓“积欠逋赋”是不同的。也与我国唐宋时期那种朝廷强制“抑配”发放“公廨钱”、“青苗钱”用以创收的“官高利贷”不同。
  秦先生试图论证的是,即便是农民,希腊、罗马的农民作为“自由的公民”也与中、俄宗法农民有本质上的不同;即便是专制帝国,罗马也是本质良善的福利国家,绝不同于东方亚细亚专制主义的帝国,后者作为国家从来就是“恶”的。因此,在他的叙述里,帝国大规模的战争和索贡其实都是“为承担福利责任”!
  由此可以知道罗马作为“古代福利国家”为什么要施“福利”于城市贫民。至此,也可以明白秦先生为什么要为今天世界范围内的城市的贫民窟辩护,因为有了贫民窟,他的自由理想的“福利国家”才可以降临人间。只是这样的“福利国家”并无法逃脱小农的破产导致的军队危机,城市贫民的暴动导致的政治危机,--它们共同推动了罗马帝国的灭亡。
  二, “亚细亚东方专制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学说
  对于秦先生来说,“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是封建主义的表现,对中国作为“东方专制主义”的论证,目的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化开道,据说这样才会有农民和工人个体的“自由意识”的觉醒,这在《田园诗与交响曲》一书中被充分论述并且贯穿了其全部涉及中西历史的言论。
  从理论上说,这个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学说最大困境在于两个方面。
  一,它完全无视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的著名说法:
  “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当然,它也完全不顾马克思在致查苏利奇著名的信中所说的俄国有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论述,而这些论述与秦先生整个对俄国村社的叙述正是背道而驰。相反,在《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一书中秦先生对马克思关于村社问题的叙述上刻意回避了致查苏利奇的信:“马克思主义者对民粹派关于村社是俄国独特现象以及它将引导俄国人走向不同于西欧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说法是不赞同的,这方面他们倒似乎更接近自由派的观点(村社不能阻止资本主义化过程)。如果说在马克思时代这一点还不明显,那么到了恩格斯时代,马克思主义者与民粹主义者的分歧就日益突出,而到了普列汉诺夫等第一代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崛起之时,他们已经与‘自由派’结成了‘同路人’联盟来向民粹主义宣战了。”由此可见,秦先生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只限定于与“自由派”联盟的意义上,对之前的马克思是遮蔽其观点,对之后的列宁是批判他背叛“自由派”变成了“超民粹主义”,--所以秦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充其量只是有限意义上的俄国西欧派普列汉诺夫主义,特别是与列宁相对的普列汉诺夫。
  在《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一书中唯一提到此信的地方是论述民粹派的社会革命党领导人切尔诺夫的观点对传统民粹派的修正:
  1924年马克思就农村公社致查苏里奇的著名信件被公布后,海外的社会革命党领袖一片欢呼之声。B.晋季诺夫说:马克思在信中提出的纲领是与那“已由俄国革命民粹主义发展了的”纲领完全一致的。它证明,在农村公社问题上,“马克思肯定地站在民粹派一边”。切尔诺夫更认为,“被扣压了40多年的致查苏里奇的信已使辩论有了结论:信中描述的纲领完全就是那构成社会党关于农民革命、土地要求与农村政策理论的基础的东西。”不管他们的说法是否成立,那种急于证明自己的主张符合西方思想家理论的态度是传统民粹派所没有的。无怪乎不少研究者认为切尔诺夫“复兴了民粹主义,同时也使民粹主义欧化了”。社会革命党的努力体现了“革命民粹主义逐渐地从斯拉夫主义教条下解放出来的历史”。民粹派运动本来是个“围绕着俄国问题必须以不同于西方模式的方法来解决的思想而形成的运动”,但现在社会革命党人却“以西方力量的同道的面目出现了--而且在许多场合还是非常盲目的同道”。
  如果不是此段里提及致查苏利奇的信,读者会很难相信它居然是用马克思对俄国道路特殊性的思考去论证社会革命党的“西方模式”,这已经违背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这就是为什么它丝毫不提马克思致查苏利奇信的具体内容。虽然该书是以村社为主题的,但是马克思致查苏利奇的信及其三封草稿的内容,对俄国村社的大量讨论,完全被无视。有意味的是,这段话里的马克思变成了“西方思想家理论”,而不再是秦先生口口声声中的马克思主义了。它彻底歪曲了马克思在致查苏利奇的信中最核心的部分,即《资本论》中所讨论的资本主义道路,“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这一马克思在四易其稿依然留存的内容,也是最重要的内容。作为一部专门讨论俄国村社的著作,马克思致查苏利奇信中关于村社问题具体内容的缺席,正是该书醒目的特色。
  鉴于此,我们还是多来看一下马克思自己的叙述吧:
  从历史观点来看,一个十分有利于通过“农业公社”的进一步发展来保存这种公社的原因是:“农业公社”不仅和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这使它可以不必服从资本主义的modus operan-di(活动方式)就能够吸收其各种成果),而且它还度过了资本主义制度还没有被触动的时期;现在却相反,不论是在西欧,还是在美国,资本主义制度都处于同劳动群众、同科学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展开斗争情况下。总之,资本主义制度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高级形式而结束。
  必须创造一个由比较富裕的少数农民组成的农民中等阶级,并把大多数农民干脆都变成无产者。正是为了这一目的,“社会新栋梁”的代表才把公社所蒙受的创伤说成是公社衰老的自然征兆。
  正当人们吸着公社的血、蹂躏它、耗尽它的地力、使它的土地贫瘠的时候,“社会新栋梁”的文坛奴仆却以嘲弄的口吻指出,公社蒙受的创伤正是它自然的、无可怀疑的衰老的征兆;并要人相信公社的灭亡是自然的死亡,缩短它的临终的时间是一件好事。因此,这里所谈的已经不是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简直是需要加以消灭的敌人。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但是,俄国政府和“社会新栋梁”正在尽一切可能准备把群众推入这一灾祸之中。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
  马克思在1881年就已经批驳了秦先生在《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中所表述的基本观点。构成秦先生理论困境的第二个大问题的正是所谓“亚细亚东方专制主义”。这是秦先生直到今天都一直强调的,即“我们都受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影响”。只是,他忘了补充的是,这一影响并不是直接来自于马克思,而更多是来自于前苏联以及解体之后的辩论,--秦先生的理论不过是二手货。
  那么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
  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名学者佩里·安德森对此进行过著名的批判性分析,秦先生在不同场合一再提及与安德森在《新左翼评论》上的对话,所以我愿意再次用安德森的理论来说明问题。他认为东方专制主义概念从一开始就是西方站在“外面”对“东方”的评价。在欧洲全部政治哲学的源头,专制主义就被明确地说成是亚洲的属性,其基本公式包括:亚洲国家没有稳定的私人产权,或者没有世袭贵族,因此其性质是专横和暴虐的。在共和国,人人平等是因为他们就是“一切”,而在专制国家,人人平等,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是”,而缺乏世袭贵族阶级是亚洲赤裸裸的、平均主义的奴役状态的一个条件。
  安德森通过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亚洲专制主义叙述的分析中,认为:“马克思拒绝把封建生产方式推广到欧洲以外的地方,这种否定性的看法有其肯定性的信念。他和恩格斯都认为,东方有一种特殊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从而使其历史和社会都有别于西方。这种生产方式的标志,即直接使之区别于封建社会的标志,就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 1953年的马克思在于恩格斯的通信和时事评论中,对亚洲的描述都极其接近欧洲人对亚洲历史和社会的传统评论,强调东方社会专制制度与停滞不变的刻板印象。稍后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中,马克思开始把“亚细亚主义”扩大到实际上完全超出亚洲之外的各种不同社会。这种概念的滑动表现为,马克思开始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基本内容不是土地国有制,集中的水利工程和政治专制主义,而是把手工业和农业结合在一起的、自给自足的土地部落或者村社所有制,即从官僚制国家转向下面的自给自足的村社,这就为这一概念的无限扩张打开了大门。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唯一一次正式谈到“亚细亚生产方式”,“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在安德森看来,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一种欧洲概念的残留物,这一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概念已经丧失了对具体的实际社会结构的分析能力,应该对此给予一个体面的葬礼,其教训“即绝不能先建立欧洲进化的规范,然后把亚洲的发展情况归入遗留的一个统一的范畴。凡是在封建欧洲之外的历史领域进行的严肃的理论探讨,都必然会取代传统的一般性的比较(同欧洲的比较),实事求是地建立一种具体而准确的社会形态和国家体系的类型学。这种类型学尊重它们各自结果和发展的重大差异”。 但是,安德森批判性地指出,马克思的这个概念已经因为膨胀而贬值了,它和把封建主义无限扩大一样是荒诞的,即“只有在无知的黑夜,一切不熟悉的形象才会具有相同的颜色。”
  因此,对于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需要有一个批判的和辩证的历史视野。在这里,需要区分学术的讨论,以及它在具体的社会政治实践中的运用--为什么被运用,其背后的历史、政治与社会逻辑究竟为何?这两者往往既纠缠,也区别。这正是为什么“亚细亚东方专制主义”的阴魂并未消散,安德森的讣告下得太早了。
  我们可以通过秦先生理论的另一个可能来源来看这个问题。这就是意大利翁贝托·梅洛蒂的《马克思与第三世界》中关于中国的亚细亚专制主义的论述,说“可能”是因为并没有看到他的直接引证。鉴于该书中译本在八十年代初特殊的影响力,秦先生应该看过。该书意大利文1972年出版,1977年英译本出版,1978年吴大琨先生在北京图书馆新书展中看到后,立即敏锐地发现了其“爆炸性”论点的意义,“我把本书内容向一位我最敬佩的学术界前辈作了汇报。他立即判断出了本书的重要性,要我尽快组织力量翻译”。该书以“内部发行”的方式迅速于1981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所谓观点的爆炸性,正在于“中国与俄国比,有更广阔的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必然产生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历史背景,这种专制主义的遗毒也就是现在大家所说的‘封建法西斯主义’”,吴先生这样的结论正来自该书。以为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做辩护的方式,该书其实是沿着马克思的“亚细亚专制主义”的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在六、七十年代的历史语境下从西方左派(托派)的立场批判苏联和中国的官僚主义国家是伪社会主义。该书的最大特色正在于把“亚细亚专制主义”从一个边界含混的概念收缩为专门针对俄国/苏联和中国,不过俄国也仅仅是“半亚细亚式”,而中国则成为“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亚细亚’社会的最典型的例子”(十七章标题)。
  在他的解读下,列宁在“土地国有化”问题上与普列汉诺夫的辩论,是“玩弄文字游戏”,是“诡辩术”, 而“象列宁那样继续大肆宣扬先进的亚洲和落后的欧洲之间的对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从这里,我们是否看到了秦先生不惜笔墨把列宁的国有化主张批判为实用主义的投机,是马基雅维利式的权术表现,--这些观点的源头?至于中国,“历史的证据表明,早在公元前两千年的殷商朝代,亚细亚专制主义就在形成之中”,殷墟表明,村社之上已经存在着一个“更高权力”,“它接受定期的贡赋,具有典型的‘亚细亚’特点”。周朝使这一制度获得充分发展,而秦朝则是彻底完成了中央集权的亚细亚专制主义的过程,--秦先生也正是把走出“秦制”看成是中国实现普世价值的希望。中国作为亚细亚社会的典型结构,“其基础是孤立的、从事自给自足生产的村社,在其顶峰是一种专制权力,它一方面剥削村社,同时又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程度的效率发挥水利管理的重要职能”,正因为中国需要一个中央王权来管理灌溉系统,这就把一切历史上的“革命”都变成了“单纯的改朝换代”,“在亚细亚环境中,‘革命’只是徒有其名,或从这个词的确切词源来说,它当然既包含更新又包括复旧的含义。但它们绝不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革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不过是“亚细亚制度定期更新的古老局面”,“中国新建的宏伟水利工程克服了干旱和洪水,这要归功于强大的中央集权”,“强大的中央集权发起建立农村公社,那就是新型的古老村社”,--所有这些言论,我们都在秦先生的理论里听到了强烈的回响,如果不是重复的话。该书最后的结论是,这个世界上的社会主义要想获得实现的话,只有从“先进的工业国”的突破,而不是来自亚细亚的专制主义国家苏联和中国,既然中国是“东方”亚细亚专制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严重偏离”,那么最终要靠的是西方的左派来拯救社会主义,是“要求我们采取行动”。
  吴先生借助该书,也就是说,其实是借助西方的托派左翼观点,重新复活了“亚细亚专制主义”的话语与中国“封建社会”的联系,并成为从毛时代转变到邓时代官方改革话语最早也是最重要的理论先声。 他在前言中明确指出,毛泽东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制度的概括,其实正好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点,而中国的“封建社会”与Feudalism完全不是一回事,亚细亚专制主义就是“封建法西斯主义”。这就既为把中国的“封建主义”等同于“亚细亚专制主义”--以秦先生的理论为代表,也为彻底否定中国的“封建”性质--以冯天瑜的《“封建”考论》为代表,这两种从八十年代一直延续至今的理论路径开辟了道路,它们其实分享着同样的前提,殊途同归。秦先生在冯著出版之后的回应是,问题不在于“封建”一词是否误用,而在于传统社会与文化究竟是否是“专制”的。只要承认是专制,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
  正是因为上述历史脉络,《马克思与第三世界》一书“英译本编者前言”对该书的批评并没有也不可能得到认同。其批评是以“警告”的方式提出的,今天读来别有意味:
  在自命为马克思信徒的那些西方人中间,这一特殊思潮(指欧洲中心主义--译者注)表现出相当大的力量,最为显著的是在形形色色的托洛斯基分子中间,他们托庇于衰落中的帝国主义,顽固不化地声称:甚至是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革命也必须等待早就预告的富国中(白种)产业工人的起义。梅洛蒂教授毕竟也不能免于这一可想而知的影响,正如他对中国革命的评论中所表现的。……当西方世世代代地盛行这种不费力气的、深信不疑的优越感的时候,亚洲的革命者们也许现在大可对这种不可救药的思想废渣取笑一番。显然,当历史的钟摆无情地摆离西方的时候,我们将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即:到底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哪些特点使得亚洲社会特别为新形式的社会所接受?这种新形式的社会正在把过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社会迅速地扔进历史垃圾堆。
  不过,秦先生对于“欧洲中心主义”倒是有鲜明的判断,那就是“在西方学术界犹如社会上一样,肯定有些人是存心歧视非西方人,抱有民族乃至种族偏见的,这是道德问题(或利益问题)而不是学术问题”,“西方中心论”不过是个没有意义的假问题,“那种所谓马克思与哈耶克等等都是‘西方中心论者’这样似是而非意义可疑的话也未必能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知。……现实社会主义衰败了,自由主义也面临很多问题,究竟人类的道路在哪里,这只能从普世的角度,而不是什么西方或东方的角度来研究”,--在秦先生如此“普世观”的照耀下,中国的“亚细亚专制主义”并不是“东方主义”,而是走向普遍主义的一个阶段,即人类历史“摆脱共同体”的第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中国都不幸走岔了--这是中国至今为止仍然是亚细亚专制主义的原因,“那时我们已经有了人类历史上三次‘走出共同体’的想法:走出氏族公社建立古典文明时,有‘雅典道路’和‘马其顿道路’的斗争;走出中世纪公社建立资本主义文明时,有‘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道路’的冲突;那么在前计划经济国家走出‘大锅饭共同体’时又会有怎样的事发生呢? ” 这正是秦先生的自我期许,他要为推动中国迈向人类“普世道路”竭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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