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力气解决小贷公司的发展问题
2010-7-21 13:59:00
 
    央行与银监会推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之一,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正在各地蓬勃发展。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有15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地成立, 5000亿到7000亿的民间资金已经投入到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户贷款之中。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不明,小额贷款公司被排斥在当前各种优惠政策之外,民间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情在下降。由于监管责任不清,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操作,甚至变相吸收存款。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越来越困难,小额贷款公司在危机中。         小额贷款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小额贷款公司是针对我国国情,在推广普惠型金融上的一个创新机制。在世界上其它的国家,小额贷款公司这种模式并不多见。从整个金融层次来说,我国最缺的就是能够有效地给微型企业、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多元化机构。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创造一个很好的金融毛细血管系统。   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就是这样的金融毛细血管。别看现在才有一千多家,如果政策得当,措施有力,完全有可能出现三千家,五千家小额贷款公司。我国有1600个县,假如每个县两个,就有3200个小额贷款公司。我国还有800个城市的区,一个区批两个,也就1600个。每个小额贷款公司贷出一亿到两亿人民币,就有5000亿到10000亿资金真正地贷到了微型企业、贷到了农户中去。通过小额贷款公司, 我们就可以较好地解决全世界都没有很好办法解决的微型企业、农户贷款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        可是,在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是后续资金不足。由于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二三个月后就把全部注册资金都贷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有对微型企业与农户的贷款能力,社会上也有大量的需求,但是,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存款。现在又缺乏别的机制能够从其它金融机构得到较大规模的批发贷款。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中贷到不超过资本金50%的贷款,但在很多地方,连这笔款都很难贷到。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典当行等机构都能从银行得到受信。对小额贷款公司也应该有一个根据他们的绩效扩大后续资金的机制。   第二是税收歧视。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却是按一般的公司上税,这就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税务负担。例如,银行业的所得税是存贷利率之差来征收的,而对小额贷款公司却是对贷款的全部利息收税。小额贷款公司打的是短平快,贷款三个月就周转一次,与一般的金融机构相比,交的营业税也特别地高。前几天,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国有银行、乡镇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给农户的贷款有各种税收优惠。但是,对同样也从事农户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这些政策完全没有惠及到。国务院刚出台了新36条, 其中特别提到对民间金融要一视同仁,要鼓励民间资本健康发展,但是刚刚出台的财政部的这个通知恰恰就把上千家小额贷款公司排除之外。    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征信系统之外。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贷款业务,需要了解贷款企业与个人的诚信信息。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开放,小额贷款公司所掌握的大量的企业与个人信息也不能加入信系统,这就大大地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在信贷风险管理上的难度。   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明。小额贷款公司完全用投资者的资本金从事贷款业务,从商业模式上来看,是不可长期持续的。按有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最终或者能接受批发贷款,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投资者正是冲着这些发展前景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政策细则一直还没有出来。至今为止,5000至7000亿的民间资金已经投入了进去,但小额贷款公司到底算不算是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市场上还不时传出很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利的信息。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很多疑惑。在浙江、广东等民间资本雄厚的地方,投资者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   如果以上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还能更上一层楼。反之,如果这些问题不予与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没有  发展前景,一些公司就会铤而走险。没有发展的正道,一些投资者就会走邪道。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始变相吸收存款,一些突破原有的经营范围。金融行业是高风险行业, 搞不好就会出事,数量众多的小额贷款公司,上万亿的资金,一出事,就可能是大事。       如何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问题       当前最重要的是要确定在中央政府一级是哪个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准与监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但是,在国家层面需要有机构来协调,来规范,对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也要有指导,有培训。小额贷款公司失败的最大风险在于非法集资。只要出现几个非法集资的公司,发生几次挤兑,就有可能把整个小额贷款公司系统给关了。要吸取农村基金会的教训,对民间金融机构一定要加强监管。各省市应该尽快给地方金融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力并给予财力支持。中央有关部门应该对他们进行监管人员培训与业务指导, 特别要防止因监管不严出现违规吸储的现象。   当前亟需解决的是对运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后续资金的问题。建议国家通过招标的方式,由商业银行或国家开发行给运营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必要时国家给予部分担保。这方面,东南亚国家已经有成熟的经验,而且实现了大银行与小贷公司的双赢。   在这个方面,孟加拉国就有很好的经验。孟加拉有一个专门的国家基金,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在给批发贷款之前,这个基金首先要审查申请的小额贷款机构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有能力回收贷款,是否真的把资金贷给了农户。然后,由基金有偿地提供批发贷款。商业银行给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也可以算在他们给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中。开始时要谨慎一些。要严格挑选那些真正好的小额贷款公司。额度开始时小一些,以后逐步扩大。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同时就会对他们的业务进行监管,也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   有了这一机制,不但现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能提供更多的贷款,还会有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用很少的国家投入来调动几千亿贷款资金注入到小企业与农户中去。   经过一段时间后,小额贷款公司证明它能够用好批发贷款,就应该逐步让一些办得好的公司升格成村镇银行。这时应该放开对村镇银行的种种约束。现在办村镇银行要商业银行作为大股东,导致村镇银行很难大规模发展。在时机成熟时,这一规定可以有所松动。   我们还应该有一批公益性小额贷款公司,专门给贫困地区、农村中的贫困户贷款的。对这些人群的融资是完全用商业办法解决不了的,我们应该在政策上为此开一个口子。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教授申请在中国创办类似公司,三年了还没有批下来。这是因为我国还没有一个机制,让公益性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发展起来。尤努斯说,尽管都叫小额贷款公司,公益性的小额贷款与商业化的小额贷款就像美式足球和英式足球一样,都叫小额贷款,但有根本的不同。   笔者与茅于轼老师以及一批企业家正在山西永济进行一个准公益性的小额贷款公司试验。这家公司恐怕是目前全国唯一的一家设在村子里的,完全是为小农户提供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客户全部为农户, 贷款金额少则一两千,最多两万人民币。开业不到一年,已经贷出了2500万人民币。给予我们资金支持的企业家,明确告诉我们不是为了追求利润。我国很需要更多地这样的小额贷款公司。   小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农户贷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所喜的是,经过了几年的不断改革,我国普惠型金融已见雏形。如果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中国也一定能够在推广普惠式金融上走在世界的前列。届时,弱势群体贷款难将得到很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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