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死磕“数字经济”?
2020/7/24 17:10:00
 

由于浙江省委和省政府在2017年底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发展数字经济列为“一号工程”;加之今年7月9日袁家军省长在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号召: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全力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抢占数字经济竞争制高点,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建设“重要窗口”增添澎湃动力。那么接下来毫无疑问,浙江各地方的“十四五”规划,都将会喊出同样的口号,作出同样的部署。但我还是很担心,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搬照抄照转,能不能取得我们原本预期的效果?而这,又会不会是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好“数字经济”这一概念的内涵?

干一件事,结果我们连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都不了然,那能干得好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有必要死磕一下何为“数字经济”,又为何被列为“一号工程”?

首先,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必然结果。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生产的变化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上,又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化和发展上开始的。马克思甚至少有地打比方说到:“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近现代以来,人类社会经历了四次较大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于前两次,即以蒸汽机为代表的机械化;和以电动机为代表的电气化;大家的认识比较一致。之后既有说另外两次是以电脑为代表的自动化、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化的,当然也有合在一起说就是数字化的。

我比较倾向于还是简化为三次的为好。第一次机械化是解决力量(四肢)的问题,第二次电气化是解决能量(肚子)的问题,第三次数字化是解决智慧(大脑)的问题。单台、单环节或局域的“智慧”,和万物互联的、广域的“智慧”,本质上都是智慧,无非范围扩大了,一网打尽了,实质性的差别并不大。

当然,每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涉及到的往往都是多个领域或行业,而非单纯的一种。譬如上个世纪后半叶兴起的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既包括了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也包括了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但毫无疑问,其中渗透力最强、融合带动作用最大的,首推数字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而深刻的应用,为此数字经济应运而生。

其次,数字经济是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以后必然要占据主导地位的基本经济形态。

在我来看,我们要想清楚这世上的很多东西,首先需要把握好一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即认知→科学→技术→产业→经济。想明白了这组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就会增加很多对于发展数字经济的自觉和理性。人类有别于动物或者说作为生物界的“万物之灵”,那是因为人类对外部世界在感知的基础上还有认知。鸡零狗碎、浮于表面的认知,只有经过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制作”,才会转化为科学。纯粹的科学并不能拿来当饭吃,它只有经过工具化,转化为特定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满足人类的实际需求。实验室里出来的样品,也只有经过批量化的生产和商业化的运作,才能够把它们叫作产业。而产业活动在货币经济条件下,只有能带来利润等剩余价值从而使得投资追加和再生产扩大,这时的产业才转化为经济。

数字经济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数字经济更准确地说,是字面上比较纯粹的数字经济。但它起码也包括了四块:一是信息科技的研发,好比说像华为那样重金、高比例地加大对科技研发和人才的投入;二是信息装备和产品的制造,好比说是电脑、手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的实体性生产等;三是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好比说从2G到5G的有线和无线的网络连接;四是知识和信息内容的生产和再生产,包括教育、文艺、传媒,等等。

而广义数字经济,则是指数字信息及数字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广泛而深刻的“赋能和增值应用”。前后两者的比例,在此不妨冒叫一声,大约是3:7或2:8。这也就是说,狭义的数字经济或谓“数字产业化”,只不过是数字经济的“小头”,而“大头”则毫无疑问是“产业数字化”的融合型数字经济,譬如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社务,又譬如说实行了数字化转型和改造的各种实体经济:智能制造、现代物流、远程教育、智慧医疗,如此等等。

无可否认,狭义数字经济还有一个广大的成长空间,看看这些年来日新月异、异彩纷呈的数字新兴产业便可得知。另外一方面,数字经济也是一种对传统经济进行数字化转型或改造后,融合生成的一种新经济。它源于传统经济形态,但又高于传统经济形态;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十九大报告)”且可谓融合到位的一种“新实体经济”。

就一般的理论抽象而言,我们可以把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经济形态,极简归结为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大类。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其实这并非问题的要害。脱离了有购买力实际需求的生产过剩,表面上看属于实体经济,其实都是姓“虚”;而为发展实体经济所必须的金融和信息服务,表面上归为虚拟经济,其实属于最大的“实”。平心而论,问题的关键在于“挤泡沫”。尽管让人感受更强烈的,是金融和信息同实体种养和制造相比,其更易产生泡沫,且泡沫一旦破裂、为害更为剧烈而已。

如前所述,数字信息技术正是这样一种泛在化的技术,既如“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又像杜甫老先生笔下的春雨般“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它总能在人世间的万事万物中,找到它得以渗透、融合和转化的理由。最后的结果,就如同人类同时拥有智慧的大脑和有力的肢体一样,所有的传统经济也能藉由数字化的“换头术”,而“变色龙”般嬗变为全新的数字经济。到那个时候,数字经济不主导也“主导”了,不基本也“基本”了。

最后,数字经济终究会被数智经济所取代,成为集数字技术和智能(慧)应用为一体的“融合经济形态”。

对此,我们不得不从人们最早谈及的“信息经济”开始讲起。记得在2016年我们启动信息经济的研究时,曾提出过一个“自以为是”的定义——信息经济是“以信息资源为基本要素,以信息技术为泛在手段,以信息设施为物质保障,通过提供信息产品、服务以及推动信息流通、消费,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这里的要点是:信息是一种资源要素,信息技术重在应用,表现为货物和服务两种供给和生产生活两种消费,信息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形态。

也就是在同一年,中国承办的G20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的文件中体现与国际潮流的对接,大量使用了数字经济的概念。加之国内领导人的大力倡导和主管部门的悄然调整,数字经济不知不觉地取代了信息经济而变身为时尚和正宗。

从如何更好地完成对人类实体性活动的记录、储存和传输而言,信息化和数字化这两个概念实在是一回事,无非后者突出了技术的突飞猛进。当人类发明用1或0无穷尽排列组合的数码技术,来取代之前用文字、图画和器物表达的信息以来,信息技术就已经由数字技术指代了。由此引领和支撑的经济形态,由笼而统之的信息经济,改口为具体确切的数字经济,那自然就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事情了。

但是,这两个概念还是偏于客观、被动了一些。就像认知要上升为科学、科学要转化为技术、技术要形成为产业、产业要达致为经济一样,再好的箭镞也要搭弓射出、有的放矢。“精通马克思主义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毛泽东)”,数字技术也要拿来应用于各行各业的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智能经济还是智慧经济,强调的都是重在应用、成在应用。

既要体现技术支撑的数字化,又要强调数字信息和数字技术应用的智能(慧)化,两者的集成合一,就是我在这里所说的“数智化”。好在汉语的字义,都是可以由单字表达的。我们努力用尽可能少的文字,以表达尽可能多的必须要表达的意思。

从这个视角出发,我愿意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慧)化看成是一个东西:数字化无非是数字技术支撑的信息化,而智能化无非是智能应用覆盖的数字化。我也愿意将信息经济、数字经济和智能(慧)经济看成是一个东西:相比较信息经济,数字经济更加强调整个经济领域知识和信息的数字化增值应用过程;而相比较数字经济,智能经济更加强调整个经济领域知识和信息的智能化赋能和增值应用过程。

掌握了上述观点,那为何要将实施数字经济列为“一号工程”,就很好理解了。“一号工程”的意涵,起码包括了以下几点:一是地位重要,位置优先;二是主导作用,带动性强;三是狠抓落地,重在实操(所谓“工程”) ;四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相辅相成;五是狭义数字经济和广义数字经济共同发展。

世纪之交的2000年,我曾在《新经济时代中国传统企业发展的现实选择》一文中写到,克林顿自诩的“新经济”,并非他所认为“两高一低(长达100多月的高增长、高就业和低通胀)”的表面现象和最终结果,真谛和实质却在于如下简单公式:“信息化(生产力)×全球化(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化,生产关系)=新经济(生产方式)”。

和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型开放并行不悖的数智化转型和数智经济发展,将是中国后发赶超、换道跨越的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也是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疫情挑战严峻的“十四五”规划期发展的重心和希望所在。我为何死磕“数字经济”,不在于纯粹的概念游戏,而在于理清发展的思路,且实践从来就已证明:思路决定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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