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中国城市化》2006年2月号)孔善广先生是主张人口自由迁徙的。他历史地回顾和评价了中国户籍制度的由来和作用,指明了其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组成部分的根本属性。他诘问温铁军先生关于农民向城市转移“没有实现这种转移的空间”的观点,也驳斥了所谓“转移”将造成“贫民窟”的意见。他论证了正因为中国人地高度紧张和资源高度短缺,为使有限的资源环境能够承载更多的中国人并过上好日子,“就更加要城市化”。当然,他也清醒地意识到,阻碍“转移”的并非户籍制度这一桩事情,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要“同步进行”,“两条腿走路”;但他还是强调:既然整个经济环境和体制背景都已市场化了,“我们没有必要再人为制造篱笆”,阻碍城乡之间人口的自由迁徙。为了彰显他的主张,他甚至引用了人们的一种更为全面开放的观点:“能‘进城’的可进城,愿‘下乡’的可下乡”。
我是附议孔先生主张的。
一则,城市化本来就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如果因为户籍制度的存在,人口还是不能自由地迁徙,特别是彻底地迁徙(居留),城市化也就无从谈起;二则,城市化本来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如果城市化不能帮助农民,消除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种种公共服务的落差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城市化也就“变了味道”;三则,城市化本来就是市场化成功推动工业化以后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如果城乡分割“山河依旧”,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要素流动还是“井水不犯河水”,无法优化整合、科学配置,那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就是“半截子革命”,发展动力机制的重构就是“半拉子工程”,城市化也就“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了。
记得2000年5月,我在参加北京·中国城市化战略国际研讨会上,曾专门就“推进城市化的基本政策取向”作过发言。我的观点是,“要健康有效地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毫无疑问要继续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并把这种改革引向至今尚未触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当时,我又结合李铁先生在发言中所提到的“城市居民事实上已形成的利益集团,以及不允许农民分享城市社会福利和公共设施的排斥心理”,直白坦言“我觉得恰恰是在这点上,凸现了我们推进人口自由迁徙、劳动力自由择业、要素自由流动、城市自由发展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自由迁徙,实在是城市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背景文章:
能进城者可进城,愿下乡者可下乡
■孔善广
1958年前,中国的城市对农民基本呈“开放”姿态,但由于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涌向城市,而且日益增多的劳动力使城市无法容纳并成为政府的负担,便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实施户口管制制度。随着1958年人民公社的建立,中国形成了城乡分割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进城就业管制有所松动,但城乡差别仍未打破,更出现众多“孙志刚”式的悲剧。
对于户口管制制度和城市人口“上山下乡”运动这种现象的因由,本人有保留地同意温铁军先生的“实际上我国的经济确实不可能随着工业发展来带动农民的非农就业,而是城市必然要向外排挤过剩人口”。
对于某些观点,如“当前农民不能从农村转移进入城市,从农业转入非农产业的根本原因,不是所谓体制性障碍,而是根本就没有实现这种转移的空间”;“鼓励农民进城,实际上是在制造农民工之间的竞争和农民工与城市蓝领工人的竞争,其结果是大大有利于资本雇佣到更加廉价的劳动力,且进一步使农民工不可能在城市安居下来”;“如果进城农民不能获得就业机会,他们又因为卖掉土地而失去了以前的土地保障,谁有办法来解决数以亿计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数以亿计的失地农民,将对中国现代化构成何种压力?”在这里,向其提出几个问题: 1. 户籍制度人为分割出二元社会结构,难道不是体制性障碍吗?2. 现在已经有一亿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就业上,这空间很少吗?3. 一亿农民进城工作了,是否真的就抢了一亿城镇居民的工作机会呢?4. 难道现在农民不希望有机会进城被“廉价”雇佣吗?他们想进城被“廉价”雇佣为什么还要受很多限制呢?5. 如果众多农村劳动力不能正常进城,只能在农村“使用”,这些劳动力难道不就更廉价吗? 6. 在当今中国,是否存在数以亿计人口的生存问题呢?(也需要指出的是,千百年来,亿万百姓从来不是统治者所养活,而是百姓自己养活自己。)7. 如果数以亿计的农民只能在一亩三分地上耕作,仅维持温饱的现状,这就是你们所希望的中国现代化吗?
对于一些观点认为农村人口大量地涌到城市将造成“贫民窟”的问题,这个现象在拉丁美洲就表现得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拉美国家经济发展不是很迅速,还没有具备很强的工业化发展条件,导致城市化发展条件不具备的时候,人们在农村居住反倒不产生问题。
人地紧张和人均资源短缺,确实是中国的国情,但正因为这样的问题,就更加要“城市化”,使资源能集约利用。
非常明显的道理是:农业只是具有提供粮食、蔬菜和肉类满足人类食用的功能,农业满足了人们吃饱的基本需要后,人类的其他物质资料的需要则由工业集中提供,再加上服务业而使人们的生活水准迅速提高。将几亿农民束缚在一亩三分地里,不可能快速增加农民的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不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不可能实现中国的现代化。
目前,我国在城镇务工的“农民”数量,根据农业部《2004年全国农业统计提要》的数据,截至2003年年底,乡村从业人员数为4.96亿,其中劳动年龄内为4.6亿,而农业从业人员为3.06亿,那么起码就有1.6亿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业工作,远远超过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的共7800万就业人员城镇户籍职工的总数。面对如此庞大的从业人数,我们最终不能让其存在于城市之中而游离于城市化之外,应该创造条件使其融入城市之中。
以往建立户籍制度,是由于农产品短缺而需要建立统购统销制度,确定统销制度的适用人群,其前提又是计划经济。现在,农产品短缺现象已经消失,也实行了市场经济,在一个要素完全流动的市场中,通过资本与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不同地区间的要素报酬应该逐步趋向均衡。所以,从公民权利和市场经济发展方面考虑,就必须打破城乡分隔局面。
目前,已经不是争论要不要取消户籍限制,要不要城镇化的问题,而是如何扫除取消户籍限制的障碍,如何积极面对和解决城镇化将面临的问题,“十一五”规划的新农村建设只是整个过程中迈出的一只脚,城镇化是迈出的另一只脚,也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两条腿走路。没有观念上的转变,不打破制度上的约束,没有综合配套政策和措施,最终是“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因此,能“进城”的可进城,愿“下乡”的可下乡。
[来源:学说连线网(经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