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的城镇化 应改变政府激励机制
2020/7/31 17:20:00
 

2.27亿人口在其常住城市没有户籍,他们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如何解决?随着边远地区人口缩减,大量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已闲置,这部分资源能否得到利用?

6月28日举行的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0青年论坛NO.3上,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提出了他眼中的城镇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城镇居民市民化仍然滞后

“我国城镇化进展很快,但是存在见物不见人的问题。人的城镇化不仅仅是征地盖楼房,更重要的是这些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安家落户等问题。”王小鲁说。

为了解决这个薄弱环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至2020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

2019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确大幅增长,提高至44.4%。但值得注意的是,同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2.6%上升到60.6%。“也就是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大体上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是同步的。”王小鲁表示,目前没有户籍的城市常住人口仍有2.27亿,相比2012年的2.34亿,仅减少数百万人。

同样,2亿多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很低。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的调查,外出农民工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不到30%,参加医疗保险的仅18%,参加养老保险只有16%,参加失业保险不到10%,其他方面的保险覆盖率更低。2014年以后,国家统计局没有继续公布农民工参保率。但根据以前的情况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较慢。

如何推进人的城镇化?王小鲁提出四点:

第一,大城市对农民工落户条件仍然过严,手续仍然过繁;第二,关键是城市政府缺乏积极性,官员的政绩观和激励机制需要改变,要考虑将户籍改革和普及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来设置;第三,改革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把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提供的常住人口服务和社会保障挂钩;第四,压缩非必要的政府行政支出和政府投资,将政府支出从围绕GDP的中心任务转向保障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

土地市场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2013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土地制度改革来说极为重要,其中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另外还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转让。

在王小鲁看来,目前这些方面的土地制度改革进展较为缓慢。“现有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仍然是通过地方政府独家征地、独家卖地。”王小鲁说,这推高了地价、也推高了房价,并存在大量消耗土地资源、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不可持续。”

城镇化仍在继续,伴随边远地区人口减少,大量建设用地、宅基地闲置,而另一方面城市地区可用土地短缺。两相对比,存在资源不匹配的情况。当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进入市场也面临着种种限制。

“如果不开放土地市场,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城镇化会遇阻,很多农村地区也会走向衰败。”王小鲁建议,应该推广跨省土地增减挂钩办法,鼓励闲置土地转让或复垦;宅基地应允许自愿转让,指标转让通过市场进行。“土地市场要规范透明,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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