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的启示(二)
2008-9-14 0:40:00
 

二、没有投资的增长?无法解释的财富

2000年前后,国内外经济界争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1998年以来国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其中以匹兹堡大学的拉斯基(Thomas G. Rawski)在200112月发表的研究最有影响。他提出的证据之一就是1998年中国的GDP在世界上一枝独秀,保持高增长,但是能源的消费却没有上去,1998年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36,这比1997年的系数0.55低很多。因此,他认为中国1998年的统计数字有问题,中国当年的增长率根本就没有那么高。对此,中国学者提出四个可能,解释这种超低弹性:1)生产率提高,更有效地利用能源;2)产业结构改变,耗能工业比例下降;3)能源价格改革,提高价格导致低消耗;4)节能措施,包括过去二十年来进口效率更高的机器设备。换句话说,从1998年这一年开始,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结构上的变化。

累计变化%

日本

台湾

韩国

中国

中国

 

1957~1961

1967~1971

1977~1981

1987~1991

1997~2001

真实GDP

52.8

49.7

21.6

31.8

34.5

校正值

 

 

 

 

0.4~11.4

能源消耗

40.1

85.2

33.6

19.8

-5.5

就业

4.6

17.0

9.4

23.2

0.8

消费价格

10.6

20.6

111.7

46.6

-2.3

资料来源: Rawski, Whats happening to Chinas GDP statistics? September 12, 2001Rawski的这个统计表明1997年以后的经济统计,出现了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重大反常,他的结论是,中国统计局的结果是“假报浮夸风”的牺牲品。

但如果Rawski的研究是正确的,又会和我们的实际感觉相冲突。按照Rowski(2002)的估算“在不改变GDP构成的情况下,1997-1998年的实际增长率最多是2.2%”,“而不是官方公布的7.8%,而且2.2%是一个上限,实际上可能更低,甚至是一个负数”。如果Rawski的判断成立,那么我们在1998年的经济感受就会比19891990年还痛苦,因为那时的经济还分别有4.3%3.9%的正增长。而且按照Rawski的同样的推论,1998年以后至2000年,中国的真实经济依然是低增长。事实是,生活在1998年的中国人,并没有感到经济低增长必然导致的社会动荡和生活痛苦。比较1989年的社会情况,人们通过亲身感觉就可以直观地得出结论,1998年及其以后的经济如果增长的没有统计局显示得那样快的话,至少也比19891990年时强得多。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居民储蓄率何以连年大幅度上升?国家的税收为什么能持续增长?为什么进出口大量增加?为什么外国直接投资(FDI)迅速增加?为什么中国货币面临的不是贬值的压力而是升值的压力?等一系列现象。因此,1998年绝不可能是像Rawski估计得那样,经济只是增长2.2%甚至是负增长。无论统计局的数字是怎么出来的,有一点必须承认,那就是这个结果,比Rawski的判断更接近我们的真实感受。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回顾1998年经济的所有领域——投资、出口、消费——几乎所有方面,都与Rawski描述的趋势一致,而唯有房地产一项与国家统计局描述的趋势一致。显然,问题就出在里。在我们看来,Rawski之所以会得出1998年统计失真的结论,乃是因为Rawski没有考虑到制度因素对经济的影响。Rawski假设生产规模的扩大是导致GDP增加唯一原因,而1998年财富增加,并不是由于生产的提高,而是由于制度的改变,释放出来的是几十年积累的“库存”,其效果相当于把国家几十年来欠许多人的工资,在一夜之间以实物的形式发给大家。由于这些财富卷入的劳动和生产是已经付出的,因此并不会带来就业和能源消耗的立时增加->

已经有专家(贺力平2002)指出国家统计局1998年工业生产增长统计偏高。但同时,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在房地产一项里,却漏掉了一个几乎没有成本的巨大增量。1995年时,我国公有住宅已经达30亿平方米,这些公房大多位于城市的老区,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假如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这部分财产价值高达3万亿元(曹振良、高小慧2002。单位将产权转给个人时,每个人根据工龄不同,实际只按折旧支付很低的价格。如果其平均转让价格是市场的1/5的话,就有80%的交易没有进入正式的统计。

1998年房地产实收资本额中,国家资本金一块是841.90亿,比1997年的244.30亿和1999年的302.45亿多出500~600亿元左右,这部分收入应该主要是房改上缴。如果按5倍的差异来估算其市场的真实价值,仅1998年一年就有大约2500~3000亿左右的交易没有进入正式的统计。加上以其它方式转移的政府产权,估计98年以后5年里,大约有超过5000亿甚至近万亿的存量资产转移,没有统计在国民经济的增长中去。考虑到1998年到20025年中,GDP增加的总额才不过2万多亿,1998年到2003年,长期国债总共投入也不过6600亿元,这笔“漏掉”的财富应当是相当惊人的。

按照这个推论,如果我们用最终产品法(final goods approach)——既GDP等于投资、进口、消费和政府支出之和——来估算GDP的话,就会发现,政府的实际支出应当大大高于账面支出。与此相对应,在用收入法(income approach)估算的GDP中,则应该有一个显著的增加。事实上,在Rawski自己的计算中,用产出指标校核的增长率和用收入指标校核的增长率,有一个显著的差异——前者大约是-2.5~2%之间,后者考虑通缩后为5.8%。但Rawski放弃了后者,因为这实际上暗示了1998年存在着一个在常规经济下不可能的现象——社会总产出中存在一个毋须经过投资就可以获得收入,因此,他认为前者和其它数据/现象符合得更好。

但在考虑了制度因素后的分析框架里,这笔“意外之财” (windfalls)就不仅不是无法解释的,而且是我们所预期的。假设1997年的基数是准确的,按照Rawski基于产出(outcome side)估算的2.2%的增长率上限,1998年的GDP增加值应该是1638亿元;按照他收入法估算的5.8%的增长率,增加值应当是4319亿元。如果我们认为这个两个数字都是准确的话,这之间的差额2681亿元中的很大一部分,大约就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释放到市场上的增量社会财富——这个结果接近我们的猜测。因此,有理由认为在考虑了房改因素后,Rawski用收入法计算的GDP增长——大约6%——应当更接近1998年的实际。

  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大的统计误差,就是因为现在的会计制度,无法衡量不同产权界定下,同样一种物品的价值差异。对于统计局来讲,房子就是房子,属于谁无关紧要,财富只能是物质创造的,制度是没有意义的变量。但是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不能交易的“死”资本和可以交易的“活”资本,价值完全不同。当房子是不能交易的国有资产时,这部分财产不会增值,在财政部的资产负债表上,它不过是一个不断折旧的“生产工具”。但是当它变为可以交易的私人财产时,就成了能够带来更大价值,并具有高得多市场价格的“资本”(索托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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