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一百多年来,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与独特标识,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根基。
在人类文明长河中,中华民族以多元一体的文明形态书写了五千多年不曾间断的文明奇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民族理论为人类破解民族问题提供了崭新的认知视角。20世纪,中华文明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相遇,从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建构形成了时空共振。中国共产党人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文化自信,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应用于中国民族事务治理实践,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优秀因子,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既契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又彰显中华文明鲜明特征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站在中国式现代化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未像今天这样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思想理论文化互鉴是实现文明演进的路径
(一)理论范式: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破解人类民族问题贡献了科学视角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阐发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批判思想、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时,关于民族现象、民族问题的思想事实上已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理论体系,后人据此从经典著作中归纳提炼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这一理论是在不同国家、民族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集科学性、实践性、民族性和国际主义于一体,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等核心要义。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初步形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因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还是民族的,虽然完全不是资产阶级所理解的那种意思。” 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民族、阶级与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指明了各民族无产阶级想要挣脱被压迫剥削的命运,就必须打破民族界限,“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更是为马克思主义早期民族理论中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思想赋予了明确的国际主义价值立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民族的解放程度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社会交往广度和历史发展进程。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及相关手稿中展开例证:“在日耳曼蛮族,用农奴耕作是传统的生产,过的是乡村的孤独生活,他们能够非常容易地让罗马各行省服从这些条件,因为那里发生的地产的积聚已经完全推翻了旧的农业关系。”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进一步概括,“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这为科学认识民族现象、把握民族发展规律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指导。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氏族、国家、市民社会等概念时常被提及,成为其思想的重要内容。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写道:“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这里的“地区团体”含有马克思恩格斯经常提及的共同体寓意,意味着人类共同体由血缘联结向地域联结、由自然共同体向政治共同体的历史性转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共同体的核心思想是: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个体无法独立生存,必须以血缘、语言、习俗、生产生活方式等为基础,共同形成家庭、氏族、部落等自然共同体,以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随着生产力发展,地缘性、政治性共同体逐步取代血缘共同体,国家与民族随之生成。
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领导者,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苏联建设的实践中,继承并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他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清醒地认识到民族问题的阶级根源和生产力在民族关系中的决定作用,主张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强调必须尊重各民族的权利,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在列宁看来,“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阶级应先于国家产生,国家又是民族演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现代民族是社会发展到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结果。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民族、国家、阶级的内在历史统一性。列宁还强调,“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把民族问题和国家问题也放在同样的历史的基础上”,认为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决定性因素,民族对立本质上是阶级对立的延伸。因此,要解决民族问题,“任何民族都不应该有任何特权,各民族完全平等”。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的基础上,列宁进一步主张承认被压迫民族的自决权,并强调民族自决权“并不就等于要求分离、分裂、建立小国”,相反,“是因为我们想建立大国,想使各民族接近乃至融合”,其最终目标是推翻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的压迫,建立统一的民主集中制国家。因此,这一民族自决权必须服从于无产阶级革命利益与社会主义原则。与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立场相对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坚持国际主义原则,认为“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它支持一切有助于消灭民族差别、消除民族隔阂的措施,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这种民族融合观“主张自由的、自愿的接近和融合,但不主张强制的接近和融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超越狭隘民族主义、追求人类解放的价值立场,也是对经典作家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升华。十月革命后,俄国苏维埃政府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付诸实践,全面推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各民族的自主权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实践转化提供了早期范式。
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民族理论、借鉴苏联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立足本国国情与革命实际,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探索进程。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指出:“我们中国现在拥有四亿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布依族〕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1940年的党内刊物《共产党人》,明确阐释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民族共同奋斗,制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民族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对此,费孝通写道:“中华民族里包括56个民族,这张民族名单先是根据毛主席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列举的10个民族为基础,加上建国初中央访问团提出的一批补充名单,后来又陆续增加而成的。”他还强调:“被承认的‘民族’并不是像西方民族那样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因而我们不能直接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概念去认识我国的民族实体。”费孝通进一步阐明了各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根植于中国自身悠久的历史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指出理解中国的民族实体不能简单套用西方民族理论框架。这既印证了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性,也为后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奠定了学理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准确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强大力量,也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文化积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治理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为什么几千年能够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有一脉相承的价值追求。”他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凝练而成的民族精神所具备的强大向心力,阐明了文化认同是维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精神内核,也是联结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与道路认同的深层纽带。
中华文化始终秉持文明教化的核心理念,理性正视族群之间的发展差异,强调通过文化互通、社会交往、礼教浸润的柔性方式,实现兼容并蓄、相融共生。先秦儒家思想奠定了这一理念的思想根基。孔子提出“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并非宣扬族群优劣论,而是确立了礼乐文明的社会价值准则。在其思想体系中,政权建制与君主统治并非文明存续、社会有序的核心标志,完备的礼乐制度、道德伦理与教化体系才是华夏文明的本质标识。他突破性地将传统以血缘、地域为边界的“华夷之辨”,转化为以文明教化、道德礼义为核心的文化评判标准。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理念,倡导“用夏变夷”(《孟子·滕文公上》),主张通过文化教化推动边疆族群融入中华文明。这一理论构想也贯穿于中国民族发展的历史实践。历史上,匈奴、鲜卑等北方民族通过与中原文化的交流互动,主动学习儒家礼制、文教体系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从而不断增进理解与认同,逐渐融入“华夏”。这正印证了中华文明统一性、包容性的特质。1933年6月,费孝通精准概括了这一历史规律:“中国文化是一个极复杂的结构,这复杂的结构是起于它悠久的历史。经数千年文化特质自身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融合、传播,才形成现有的状态。”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奠定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数千年传承的“大一统”观念,进一步夯实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价值根基。“大一统”出自“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核心要义在于天下统一、政令归一,成为历代王朝立国理政的终极追求。秦统一六国后,通过“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等一系列政令措施,推行从中央贯通至基层的“大一统”边陲实践,其奠定的“大一统”国家形态与文明整合范式,成为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的核心基因。汉代《汉书·王吉传》提出“六合同风,九州共贯”,进一步升华了“大一统”观念,主张将各民族纳入统一的政治文化秩序之中。儒道两家的经典思想,也为“大一统”观念的发展提供了哲学支撑。儒家“仁爱”思想倡导亲友良善、关爱互助,塑造了各民族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的伦理准则。道家提倡“兼容并包”“自然无为”的理念,其中老子“道法自然”的主张消解了人为的族群对立;庄子“万物齐一”的哲学认知,彻底打破族群优劣高下之分,拓展了各民族平等共生、和谐共存的思想格局。西汉戴圣《礼记·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勾勒出各民族平等相待、诚信互助、和睦共生的价值愿景,成为传统民族治理的重要思想渊源。中国史学传统延续并发展了这一民族认知,构筑起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共识。司马迁《史记》突破以中原华夏民族为中心的单一叙事传统,把匈奴、南越等少数民族写入“列传”,与汉民族一道纳入中华正史体系,有力佐证了中国自古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确立了“华夷同治”“华夷一统”的核心史观。北宋欧阳修在《正统论》中进一步明确,“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坚持认为王朝与文明的正统性基于文化传承而非族群出身。
为追求“大一统”的政治目标,历代中原王朝在治理边疆民族事务时,总结出了“因俗而治”的治理智慧。唐朝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府州,任用当地民族首领担任官职管理本民族事务,允许其保留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清朝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在西藏地区册封达赖、班禅并设立驻藏大臣,共同管理地方事务。从文化根源来看,“因俗而治”的思想深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一处世哲学延伸至国家治理即是尊重差异、包容多元。儒家经典《礼记·王制》明确提出“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强调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通过柔性教化与差异化治理实现长治久安。“大一统”是边疆治理的最高目标和根本前提,“因俗而治”则是实现“大一统”的具体策略,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共同体现了中华文明对国家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
到了近代,梁启超明确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延续了历史上的“文化共同体”理念,将汉、满、蒙、回、藏等统合为历史形成的文化实体。1912年,孙中山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推动传统民族治理理念向现代民族国家治理范式转变。基于对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规律的系统研究,20世纪后期,费孝通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他指出:“中华民族,若是指现在版图之内的人民而言,是由各种体质上、文化上不同的成分所构成的。它是一个极复杂的丛体,经过悠久的历史中种种分化同化的作用,造成了这丛体现有的局面。分化同化的作用永远没有息止的在推进,它的结果表现在各种历史的事实和目前的民族问题中。”这一理论系统揭示了中华民族动态发展演进的历史规律,辩证统一了“一体”与“多元”的关系,契合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与文化逻辑。可见,在悠久历史中形成的各民族“文化共同体”为“民族共同体”的演进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滋养。
(三)互鉴融通:文明演进视域下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必然逻辑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多样性是人类文明的魅力所在,更是世界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之源。”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文明的多样性并非对立与冲突的根源,而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内在动力。各个国家和民族在特定地理环境、经济模式、社会结构与漫长历史进程中,孕育形成的独具特质的知识体系与文明形态,是人类通过长期试错形成的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本地最优解”。换言之,文明演进本质上是一个持续交流、不断互鉴、动态发展的过程。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如同基因重组,突破单一文明的认知局限与发展桎梏,持续催生新的发展理念、治理范式与文明形态。“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只有在交流中才能融合,在融合中才能进步。”可见,思想理论文化互鉴不是文明的可选项,而是人类文明持续演进、永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正是基于这一普遍规律,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通、辩证统一。一方面,以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另一方面,以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滋养,赋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中国品格与实践特质,实现外来理论与本土文明的深度耦合。通过这一双向互动,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体现了思想理论文化互鉴赋能文明进步的内在价值,彰显了多元文明交融共生、守正创新的发展逻辑。
二、中国共产党探索建立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一)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本质上是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程,贯穿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通过共产国际传入中国,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引。中国传统“大一统”思想、各民族“和合共生”的价值内核,为中国共产党抵制西方殖民式的“民族自决”思潮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支撑。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处理沿途少数民族事务的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与传统“夷夏一体”观念相结合,不失时机地凝聚民族共识、促进民族团结,奠定了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实践基础。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创新,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原则,又继承了中国历史上“因俗而治”的治理智慧。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共同纲领在总纲里首先确立了民族平等的原则,在第九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又在第六章民族政策的开始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他强调:“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胜利地解决了几千年来没有解决的中国民族问题,这是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1950年,邓小平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要求“在少数民族地区,怎样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怎样成立联合政府,要考虑方式方法问题”,并强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这些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的理论立场以及“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与中华传统“因俗而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相结合,开始赋予民族治理以现代化发展的内涵。改革开放后,党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小康”理念(源自《诗经·大雅·民劳》中的“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相结合,致力于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江泽民提出的“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精辟概括了我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紧密联系,是“和而不同”传统文化智慧与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相结合的时代化表达,成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指导原则。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强调,“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原理与“民惟邦本”“大同”“小康”等中华传统理念进行融合,使民族发展目标从传统“富民”理想升华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共同富裕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其中“五个共同”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叙事有机结合,筑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根基;将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与传统民本思想相融合,凝练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治理理念。
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历程充分证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正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立场观点方法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转化和运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宝贵资源。二者经过实事求是的实践检验和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实现了有机统一,形成了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本质又深植于中华文明土壤的民族问题解决方案。
(二)夯实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实践基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立足中国基本国情,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为根基,以本土化制度创新为依托,以价值理念贯通为内核,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从抽象转化为具体实践。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多元一体”发展格局,为二者的结合提供了天然的历史实践土壤,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区别于西方民族治理模式的核心特质。费孝通指出:“我国的历史证实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在我们过去几千年中,各民族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发展了生产,创造了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对我们伟大祖国的缔造都有重要的贡献。”这表明,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实践,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鲜活印证。立足这一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两个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实践证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形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核心制度成果。周恩来、李维汉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早在开展民族工作之初就强调,不要硬套苏联联邦制的模式。李维汉曾经说过:“民族的区域自治,是毛主席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已受到了各民族人民的热诚拥护。内蒙古自治区和其他民族自治区的经验证明,这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钥匙。”可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非脱离实际的理论推演或生搬硬套,而是从中国古代民族治理经验、党在革命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早期探索等大量实践活动中总结形成的制度创新。
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实现了价值层面的内在统一。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主张在尊重各民族历史和特点的前提下,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与联合,消除民族之间的歧视和压迫,保障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实现共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和合”理念强调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交往融合,与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思想有着共同的价值基础。马克思主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体现在民族政策上就是要求具体分析不同民族的历史、经济、文化等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民族发展政策;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正是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各民族形成和发展规律,在继承与创新中探索出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发展道路。马克思主义关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中国传统文化则提倡“以民为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结合这两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始终把各族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还主张,各民族要在国家发展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样强调个人对家庭、国家的责任和担当,认为个人命运应当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结合。两种价值理念相互支撑,共同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巩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进步,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持久的精神动力。
(三)实现了外来科学理论与本土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文化是人类在特定地域中经过长期积淀、持续创造的产物,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演变和发展。人类文化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运用知识不断适应外部环境:不同族群在各自环境中形成自己的知识和文化,又通过迁移、贸易、战争等途径实现跨区域传播,在冲突、调适与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实现迭代。这个过程正如费孝通所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正是知识互鉴、文化互鉴、文明发展的终极智慧。缺乏文化适配性的理论或制度往往会陷入“规则空转”困境,甚至引发诸多负面效应。特定理论要嵌入异质文化通常需要经过三重转换,即从普遍命题到地方性知识的“转译”,从理论语言到文化符号的“转码”,从学术概念到实际生活的“转换”。理论若要真正转化为有效的社会政策,必然伴随着文化习惯、市场模式、社会结构、价值体系的动态耦合。外来理论与本土文化的融合,绝非简单的“移植”或“拼凑”,而是通过双向对话、深度互鉴实现实践重构和符号再造,最终形成适配本土场景、能够解决本土问题的知识体系。这也是外来理论在异质文化环境中扎根和发展的核心前提,即保持与本土价值的契合,实现与本土伦理、信仰或传统最低限度的相容性。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仅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互通与实践落地,更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完成了外来科学理论与本土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一方面,为避免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出现“水土不服”问题,中国共产党人摒弃教条化理解与模式化套用,立足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充分汲取“大一统”观念、“和合共生”传统、“因俗而治”治理经验等本土智慧,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富裕、人民主体等抽象理论,转化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适配中国多元一体格局的本土化民族问题治理方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普遍真理的创造性转化。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的民族治理智慧与理念,是中国数千年民族治理实践的文明结晶,但也存在传统农耕文明的历史局限性,难以直接适配现代民族治理的时代需求。党在百年民族工作中,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引领,对传统民族治理文化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守正创新。传统“夷夏一体”“民惟邦本”等理念往往带有封建主义等级色彩,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引入为其赋予了科学的、民主的、人民的内涵,催生了“三个离不开”“两个共同”“四个与共”等现代民族治理理念。更为重要的是,将零散、经验性的传统民族治理理念,凝练成系统化、科学化、现代化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使其成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实现了本土传统治理文化的创新性发展。这种双向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从根本上突破了西方传统二元对立、零和博弈的思维桎梏,有效规避了外来理论“规则空转”与本土文化故步自封的双重困境,最终形成了既坚守马克思主义科学本质,又彰显中华文明独特优势且契合中国民族治理现代化需求的正确道路。
三、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发展
(一)不断深化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理论探索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两个结合”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其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持续深化的理论探索过程:从“两个离不开”到“三个离不开”,再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对民族关系规律的认识逐步实现历史性跃升,从传统的团结互助认知,上升至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高度。这一实践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辩证统一的必然结果。二者的结合通过贯通历史与现实、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不断巩固和拓展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植根于中国文化土壤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新征程上,持续深化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理论探索,应立足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两个结合”,以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治理智慧及其时代价值,总结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成果,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
(二)加快构建中国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
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构建和完善中国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稳步推进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一些中国学者突破西式“民族—国家”理论边界,探索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民族”理论,科学阐释中国特色处理民族问题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范式,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学理基础。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作为二级交叉学科在高校试点,我国民族学学科体系进一步优化,为民族学自主知识生产搭建了专业化学科平台。同时,逐步打破单一人文研究范式,形成了跨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格局。广大民族理论研究者结合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运用抽样调查、统计分析、大数据研判、计算社会科学等研究手段,形成“民族志+”的多元方法体系,有效拓展了民族研究的知识边界,持续提升理论阐释能力,为构建中国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丛书》等为代表的一批研究成果,突出体现了我国民族研究工作的创新突破,在服务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同时,也通过话语体系建设成为国际民族学发展中新的学术增长点,提升了中国民族研究的国际话语权与学术影响力。
费孝通、林耀华在《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任务》一文中指出:“一门学科的发展,我们认为,并不依靠开始时把范围划清,界碑树好,而是依靠密切结合实际生活所提出具体的问题来进行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际生活是丰富的、变化的,一门学科能从这个丰富和变化的泉源出发,它的工作也会是活泼的、常新的。”回顾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民族理论的发展正是始终遵循这一路径: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新性构建中国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面向未来,推进中国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也应在坚持“两个结合”的基础上,持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要深耕传统民族治理资源的时代转化,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与现实问题的交叉学科研究,实现理论创新与民族工作实践的良性互动。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对话,凝练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中国民族治理范式,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有效提升中国民族研究的国际话语权,加快构建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
一言以蔽之,要持续推动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并实现创新发展,立足我国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促进二者常态化、深层次互鉴对话,从而以构建中国民族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成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经验,为破解全球民族治理难题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四、结语
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民族工作奋斗历程中探索出的根本路径。这一过程不仅实现了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持续创新,更在实践中开辟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发展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一是这一结合立足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与历史逻辑。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必须通过社会变革和制度建设来解决。中国共产党把这一基本原理与中国历史传统和各民族现实格局相结合,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政策框架。这一结合深刻把握了中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内在联系,使民族工作始终服务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二是在实际政策实施中,这一结合体现为制度设计与治理实践的高度统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正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制度结晶。它既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又维护了国家集中统一领导;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强调共同性主导、增进认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边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大幅改善,教育医疗水平显著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充分彰显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效。三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结合持续深化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实践。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趋势日益明显。党和政府通过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举措,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上的深度融合。同时,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民族领域安全稳定。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条动态发展、不断创新的道路。它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扎根中华文明沃土,回应现实需求,走出了一条以团结促稳定、以发展促融合、以认同促复兴的康庄大道,为世界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从历史深处走来、扎根中国大地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照亮了中华民族探寻民族解放与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道路;积淀了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土壤。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与中华文明之魂深度交融、交相辉映,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展现出了超越时空的思想伟力和实践伟力。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金钥匙”,有力巩固了当代中国的文化主体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更加坚定“两个结合”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在历史传承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理论创新中提升民族治理效能,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书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