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效投资从空间还相当可观
2018/12/26 9:58:00
 

  当下的宏观经济运行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刚刚觉得中美贸易摩擦“打打停停”中是停一下、缓和一下,今天一早却又听到了很有冲击力的消息,华为的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任正非的女儿,在加拿大被拘留,而且明确地说美国方面要求引渡过去,非常有冲击力。这种不确定性下,我们考虑下一个年度,我同意前面专家说到的,经济下行是大概率事件,在引导性的目标上,提“6%以上”,我是认同的,经过努力以后,也很有可能达到在6%以上。今年三季度落到6.5%,1-9月份总计还是6.7%,全年完成今年的“6.5%左右”目标还是大概率,明年再往下,提6%或6%以上,我觉得从现在来看比较合适。关键是在这种变化中,应对这种不确定性,我们要赶快着手组织扩大内需。

  关于扩大内需我的认识,是不太赞成上来先讲“扩大消费”。首先是要有支撑消费的我们的有效投资,而有效投资从空间上来说,我认为还相当可观,叫做“可观,可贵,可用”。因为在一个基本判断上,我不同意有的学者所说的,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投资高峰期已过。如果稍微做些考察就知道,中国现在真实城镇化水平,要先看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才42%出头,还是相当低的一个水平,城镇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58%,所反映的更多是我们实际的矛盾:这么多人在城里已经成为常住人口了,在北京有的可能已住了二十多年了、快三十年了,但是他们就是拿不到户籍。为什么拿不到户籍?支撑户籍代表的“一视同仁”的市民化待遇的那些基础设施,支撑力远远不够。在医疗保健、学校、各种公共服务上面,现在还往往不得不对这些人做歧视性的处理。言下之意这必须补课,中国的真实城镇化水平,如果把两个指标中和一下,充其量接近50%。国际经验表明后面还有20个点的高速城镇化增长区间。对于将近14亿人口、世界总量第二的这样一个经济体来说,这个空间的潜力释放非同小可。

  具体观察现实生活,这个空间里,比如说北京为代表的一系列的中心区域,(不仅是一线城市,要包括中国一百多个百万人口规模以上的城市),无一不要及早考虑赶快建成国际经验已经证明所必需的高水平的网状轨道交通系统,这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之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是看得很清楚的,必须及早动手来做。趁着现在需要扩大内需,完全应该发力抓住抓好这个事情,只要是有通盘的合理规划,对我们未来的发展,这正是增加后劲儿支撑。轨道交通网在北京这种地方,典型的特征是要建得四通八达、密度足够,境界上一直要推进到北京市民的机动车他想买就买——纽约和东京查下来,它们的机动车拥有率都比北京高,人家为什么不用像北京现在这样对机动车做限购、限行、限入?就是它们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不仅有密度足够的网状化,而且像东京那样,还立体化,常规情况,是有机动车的人,他们是把机动车用来应急和到周末、假日往外开去享受生活,大量的上班族住在郊区,早上开机动车到网状交通的这些节点上政府规划好的大型平价停车场,停了车以后进入轨道交通网。这个境界,中国还差得远,但这是非补不可的一个“补课”的事情。这是城市公交建设直观来看的一个例子。需匹配还要做的有什么事儿呢?再可说到现在有关部门早已经知道,必须建设综合管廊。我认为首先对新区现在要下决心:新区不按综合管廊模式,便不许建,应该赶快把这个要求明确下来。虽然看起来要有很大的投入去建新区,但这是以后的百年大计、几百年大计。另外,老区的综合管廊改造只能逐步来,几十年是做不完的。海绵城市建设也是非做不可,那又是天文数字的资金要往里面投。就说这些中心区域,还要匹配停车场、停车位,有关部门说全中国现在缺五千万个车位。对五千万个停车位如静态算账,最保守的估计建一个停车位十万块钱,那就是5万亿!比当年4万亿的规模都大,这还只是千头万绪的事情中这一个事情,我们会遇到的实际的投资需要。要抓住这些事情来扩大有效投资、扩大内需,这些事情多少年做下去没有问题。以上这是从空间来看。另外从机制来看,现在已经有这几年的经验,交通线、停车位等等,一旦建成马上就有现金流,完全可以对接PPP。以后还得调动民间的智慧:现在企业已开发出来的在地皮很紧的情况下把停车位建成立体化的方案:一个车位上面五层,下面五层,原来的一个车位可以放十辆车。我注意到长三角有企业已经开发出来的解决方案,最上面最下面的车调到地面上开走,在50秒之内。这些项目就是在我们现在来看的例子,是从有效投资方面一定要抓的事情。

  扩大内需方面如果就有效投资从中心区域直观来看,有这么多可做的事儿,那么还要考虑农村、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需要继续拓展的事情,又是有很多很多可做之事,当然也得循序渐进来做。对接到PPP,这是一个非抓不可的机制创新。有空间,有机制创新,还有中国有可能做得风生水起的连片开发、产业新城建设和运营,把准公共产品、产业导入的一些要素,和一些纯公共产品打包一起来做,可以支持我们超常规推进追赶—赶超的现代化。这些事情、这种投资空间,如果抓得好,有效投资支撑的“预期向好”的有效消费,那就可能跟出来——我是认为必须强调这么一个认识逻辑。所以,这是第一点:现在应该趁着考虑明后年和中长期,要把这方面的通盘规划和应匹配的思路和政策要领等等,做尽可能高水平的设计安排。

  第二点我想谈的是,也是已听到前面专家发言里专门说到的,民营经济方面,已经有了前所未有的最高决策层面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长篇讲话,在大政方针层面从宪法、党章,一直说到我们现在支持民企发展的坚定不移的态度,再落到6个方面必须抓住的举措,一直对接到操作层面,比如融资,要有银行和金融机构他们怎么具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这方面的绩效考核,跟着的,就是有关管理部门领导的表态和一些具体操作的要求。在这个形势之下,咱们内部讨论,我觉得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澄清一些问题,比如总书记说的民营企业是“自己人”怎么理解——实际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人说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那么这个时候就不能超越阶段去考虑消灭私有制,但是这个认识的骨子里,是说未来还是要消灭它,这个自己人是短中期的,可能不是中长期的,更不是永远的。有的省级的领导说到要把民营企业搞的香香的,养的壮壮的,马上就有人讥讽,在网上说这是什么意思呢?过了这个阶段以后,香香的,壮壮的要干嘛呢?这种“政治正确”上的实际压力,并没有完全解除。我也注意到,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已有比较高端的领导岗位上的同志提到,认识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要不要把民营企业纳入?你说国有企业是执政基础,大家可能没什么不同意见,你要说民营企业是执政基础,成立不成立?如果它是执政基础,那重视程度上就不是权宜之计的,不是短中期的,它就是中长期的,甚至可以对接到永远的。你如果不是把它放在执政基础之内,那这个“自己人”,他实际上还是入另册的。我的理解,是不能拘泥于《共产党宣言》的消灭私有制的表述,我们需要解放思想,深化认识,推进到《资本论》里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这个机制,就是马克思有生之年已经意识到的股份制带来了私有制的“扬弃”,而且他专门讨论了“消极扬弃”与“积极扬弃”。在资本主义发展成就和联合劳动的基础上,要重建个人所有制——怎么重建?显然这不是指生活资料所有制,生活资料所有制没什么可重建的问题,他指的就是这条思路上面一直研究的生产关系的所有制问题。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在股份制这个“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形式下,中央所说的“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下,可以使一份一份私人股权非常清晰的这种产权制度,形成“资本社会化”,而资本社会化这种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情况下,匹配社会化大生产所融入的不是私有制发展的这条线索,而是公有制的的实现形式这条线索。这个思想解放的工作,我觉得是理论研究工作者的任务。应该在这个方面真正把马克思这么重要的思想指引,进一步按照这一百多年来的发展实践做透彻的研究和阐发。如果按照我现在形成的认识,应该明确地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认识,从《共产党宣言》里所说到的“消灭私有制”,其实已经升华到《资本论》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就是在混合所有制的路径上,最后形成共赢的发展,形成从长期概念来说,不是“消灭”的问题,而是融合共赢、共同奔向美好生活的问题,是我们共产党人所追求的未来理想社会愿景的这样一个包容性发展路径。在这个路径上,如果能在理论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来讨论,我觉得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其他一系列积极效应,就是对“自己人”的这样一个认识,理论联系实际地来把它的认识加以深化,服务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

  在政治正确这方面,应进一步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化认识的同时,我认为还应该特别注重抓好技术和专业方面问题的解决。现在融资系统里,马上跟着就说到,要求把对民营企业支持的这些贷款等等,在业绩考核上量化,同时又没有改变什么“责任终身追索”,没有改变所有这些融资里所必须实施的风控,那么具体的贷款一线上的业务工作人员,是手足无措的,他们怎么做?夹在中间了。一边业绩考核看,这个贷款要发出去,另外一边这个风控不过关,谁敢来承担终身追索的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我认为不是光讲什么觉悟、什么表态能达到的,一定是要在已经探索多年的商业性金融旁边,还必须有政策金融支持的因素加进去,要有这个政策性融资机制的匹配。从财政贴息、政策性信用担保、产业引导基金,到现在我们实际上必须正面说到的开发性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金融、金融的精准扶贫支持,等等,它们都涉及在政策性金融这个大概念之下我们必须做的机制创新。没有机制创新,前面所说的政治正确这方面的顾虑在消除的同时,技术和专业这方面的门槛却又过不去,那么这个两难局面是打不破的,一定要乘势解决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怎么协调支持的问题。这就是在实际生活中,锦上添花的商业性金融机制不可能持续支持的这些中小微企业、这些民营企业,他们应得到可持续的雪中送炭的支持机制。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对于中国来说是个战略层面的问题,也是我们认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必须要走通的“守正出奇”之路。

  “守正”,是承认整个市场经济里它的共性的规律。构造商业性金融,一定要有它这方面的所谓锦上添花的机制,这正是在这种机制上的资源优化配置。但是仅讲这样的一种规避风险、锦上添花,它的局限性就又表现出来了,我们现在要在市场“决定性”机制后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于是就要承受一定风险,走通“守正”后面还要“出奇”、“出奇”还要制胜这个中国特色之路。这种把双轨制的框架放在金融领域来考虑的认识,我觉得和我们住房制度一样,是在可以预见的很长历史时期之内不可回避的问题。住房这个领域里,必须把保障轨和市场轨协调处理好,双轨统筹;金融这个领域里,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一定是要把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这两轨放在一起统筹协调,让他们尽可能地都各自兴利除弊而相互呼应。这也是一个从当下说到中长期要重视的“守正出奇”解决问题的方向。

  另外还有两点,我简单说一下。一个就是我认为在改革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和肯定成绩。比如这一年的大部制改革,迈出了值得肯定的比较大的步伐;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有了“综合”机制建设的进展——但是也留下了遗憾,即它只是把劳动收入综合了,非劳动收入一点都没挂上,那就只能说以后再想办法、再创造机会,下一轮去解决了。肯定这些改革进展的同时,我们是不是还得有一个认识,这个现代化的“关键一招”,这个“最大红利”,它和中央时间表的要求的不匹配,这一问题正在表现出来。中央说2020年改革要取得决定性成果,就剩下这两年时间了,如现在做一个中期评价的话,要估量一下有没有可能如愿取得配套改革的决定性成果?在这方面,我们现在更多感受到的,是步履维艰。中央的文件已经再次强调了,在实际执行层面,允许改革犯错误,但不许不改革。但实际上,我们调研中接触到地方同志的感受,是谁都不敢动,你一动,被抓到了小辫子,吃不了兜着走,谁也不说你是为改革试错,都是一下可以把你弄得一切无从谈起。一个人干事情,他们说你的感受是后面有6个人在不断的盯着你、检查你,内审,外审,纪检,监察,反反复复的,不断接待各种各样挑毛病的压力,一切细节要合规,从严要求,检查审计等等,还不要说一轮一轮巡视等等,实际形成了这样的氛围。这个问题怎么处理好?剩下的这两年的时间,可联系到一些具体的改革攻坚任务,举例考察:比如,从房地产市场来看,我觉得跟中央所要求的构建基础性制度才能打造长效机制,具有明显的距离。现在房地产市场还是做治标的事儿,治本的事情大家都不敢动,现在房地产市场景气回调以后,打摆子又会打到另外一边了,听说广州郊区的限购已经取消,厦门是不得不取消限购,等等,一些局部的市场已经变得一下子十分低迷了,跟着来的这个过程中,它的连带效应不可忽视。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延续只治标不治本的路,这可不是高水平——我们已经有几轮打摆子,只治标,不治本。我认为在当下讨论调控的时候,还是要把调控和改革、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啃硬骨头”、和中长期的追求结合在一起,努力去接近中央所说的2020年这个配套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样原已明确的节点目标,往后才有后劲儿去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最后一个问题,我觉得还是要强调一下我作为研究人员的感受,就是中央已有这么多的文件和指导精神,怎么样抓好全要素生产率,鼓励科研创新。产学研一线的这些团队,现在碰到的问题是什么?中央的精神指导之下,应该落实到给他们进一步放开手脚的这些细则,却迟迟出不来。中央文件下来以后我记得很清楚,2016年年底要出细则,现在到了2018年年底了,细则还是出不来。如果科研计划课题的一些细则不好处理,横向课题属于承包性质,这些细则应该赶快出来了吧?那时说了一阵子,以后直到现在,还是见不到。有些原来按照官本位、行政化的条条框框管理的东西,形式上有所放松,实际上在操作的具体管理环节上,变化不大。对于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有一个说法就是原来所说的职务发明那个概念的界限,实际上取消了,你一边拿着工资,一边做了科研创新,那么你的科研创新成果,可以取得专利,而这个专利是可以对接到股权,以持股的方式长久受益的。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了解的高校、研究机构等等,都划有一条线:这只适合于非领导职务,你只要是系主任以上,研究室主任以上,统统无法兑现这样的要求,而恰恰中国的特色,就是我们现在培养出来的这些科技骨干,一般都有个一官半职,要当系主任,当研究室主任,你想辞掉而去享受这个政策,往往是很难的。所以大多数科研骨干、真正比较高水平的骨干,还是享受不到中央所说的这样一个政策激励的匹配。这些事情都有待很好地研究解决。

  还有我注意到企业家,现在中央强调纠正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后面跟着的企业家,都是点着名的,张文中案翻了,顾雏军案现还很难说会怎么样,但至少是明确地由最高法院安排重审的,在十九大以后,又把牟其中案提出要重审。科学家这方面,我们看到几个案子,还真是令人揪心:比如浙江大学的副校长,最后是关了三年的时候,让他自己认了一条罪,才给他放出来,而放出来后马上国家又给他匹配了好几千万的专项资金,他那个重要科研项目拖了三年以后,非常遗憾,已一下子形成与国际上的明显差距,他现在通过这样一个委曲求全,认了一条罪,出了狱,然后马上带着团队去追赶国际上的前沿水平。另外,我们也只能从公开渠道知道的,农大的李宁院士(跟体育明星李宁一模一样的名字),在吉林的松原看守所被关了四年,到现在为止只关不审不判,这何苦来呢?无非就是他在财务上可能有瑕疵,他自己整天在那儿努力做科研攻关的人,可能很难在这方面具体去掌握那些怎么合规的问题。要我们看起来,这个事情要赶快处理,他的克隆技术本来在前沿,国际上都是叫得响的,这种科研带头人物一拖四年、关在看守所里,想想对于他整个科研事业和整个团队的打击,实际上对中国整个科研推进的打击,是什么样的?这种事情咱们说,它一定是有一个法律界所讲的“自由心证”的,哪里有可丁可卯的一个界限就解决问题?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现在中央对企业家的这种精神,不拘泥于一些细节的话,应该赶快解脱类似李宁这样的人物,他如果有点什么小的罪过,给他处理以后,赶快放出来让他带着团队继续努力。这些事情我觉得可以从这种案例上举一反三,怎么样让中国特别宝贵的创新人才,更多地发挥作用,不要被我们看起来一些官僚主义的东西、惰性的东西、堂而皇之压在那儿,迟迟不解决实质的问题。

  (注:本文系贾康先生2018年12月6日在中国政策研究会宏观经济座谈会上的发言,来源:大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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