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结构转换过程中的农业劳动力转移
2023/3/21 10:32:00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释放了农村过剩劳动力。在市场化制度建设、户籍制度放宽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改革开放大背景推动下,我国城乡间出现了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现象。随着大规模的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劳动力资源的城乡和产业配置状况得到了改善,人口红利得到了极大地释放,这成为驱动改革开放40余年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劳动力的城乡流动是串联城乡经济的重要纽带,但在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不完善和政策改革不够深入的影响下,长期存在的城乡劳动力的单向流动情况一直是制约我国城乡产业均衡发展的重要阻碍,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在城乡自由流动成为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中迫在眉睫的任务。总体上看,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打破城乡二元发展状态、实现城乡产业协调融合发展进而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在经济发展新阶段新背景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期目标的重要抓手。
  目前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不健全是制度和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受城乡二元体制下生产要素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市民偏向的分配制度、重工业偏向的产业结构的影响,劳动者在城乡产业中自由择业存在一定的制度阻碍,这也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群体,这一群体在生活中兼具农民和市民两种身份,并在生产中参与农业和非农产业两种产业的生产活动,因而解决“农民工”群体身份和就业的二重性问题一直是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步骤。现有的研究一般认为,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是改革开放中体制改革不够深入的结果,但单纯从体制的角度去阐释这一现象则不能解释两个关键的问题:第一,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度管控严格的情况下,农民工群体的规模仍不断扩大;第二,为什么近年来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以常住人口城市化和户籍人口城市化之差为衡量的农民工群体市民化进程仍相对缓慢。回答这两个问题,要理清城乡二元结构转换过程中的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市场逻辑。长期以来中国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比是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总体产出水平提升的原因和表现,也是劳动力在城乡产业间流动的市场逻辑,而农业劳动力的城乡转移则反映了劳动者希望通过产业间转移更好实现自身价值并获得一致回报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看,产业间劳动力创造产出的比较差异是劳动力流动的基础逻辑,因此,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持续减少工业化对农业剩余的索取,缩小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生产率差距。而这要求打破目前城乡产业二元化发展的局面,以此保证劳动者在城乡产业劳动中能创造一致的价值并获得等同的回报,即到达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中的第二转折点状态。事实上,解释城乡产业二元化发展的原因并提出实现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以实现城乡产业均衡发展的可行举措一直是经济学研究中的重点。在众多理论研究中,刘易斯及其后继者费景汉和拉尼斯的城乡二元经济理论是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也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以劳动力流动牵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框架很好地契合了我国城乡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并且这种强调城乡产业间劳动力生产率和报酬水平一致的发展思路与城乡统一劳动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市场逻辑不谋而合,为我国城乡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该理论从劳动力的农业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角度分析城乡产业关系演变,其以劳动力报酬水平变动为标准,认为农业生产的相对低效率和大量存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劳动力转移的基础和前提,而城乡间劳动力转移可以使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劳动报酬率水平达到一个相对一致的状态,即以农业定义的非资本主义部门和以非农产业定义的资本主义部门的劳动边际收益相等时,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的第二转折点状态出现。本文在刘易斯二元化理论的框架下,对劳动力流动以及农业部门实现资本深化的过程进行了数理化的推导,并从农业发展的角度对劳动力流动实现农业和非农产业劳动力生产水平达到一致的第二转折点的现实条件进行了分析。
  二、文献评述
  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重要表现和重要原因就是城乡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而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就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从解释目前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看,现有的研究可以粗略地划分为制度经济学范畴和新古典经济学范畴两个流派,前者认为目前国内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之所以出现是由于政府的体制改革不够深入,因此要进一步推动行政体制改革,消除制度上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歧视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融合;而后者则坚持以马歇尔、庇古、希克斯等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认为市场在决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劳动力资源区域以及产业配置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而长期以来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经济发展不充分和市场制度建设不完全的结果,是资源的初始配置不均衡和经济发展低水平的重要表现。事实上,这两种观点是对立统一的,制度供给短缺是造成中国城乡关系长期非均衡发展的重要原因,因而实现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努力,这就要求在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逻辑上,通过深化改革破除行政体制中与劳动力阶段性特点和与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发展不符的制度障碍,并在遵循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由要素市场扭曲带来的生产效率损失。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是从劳动力城乡产业流动的角度去阐释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和标准的,“工业部门的无限扩张和农业部门内部劳动力的持续流出”最终会使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收入达到均衡,即达到劳动力流动的“第二转折点”,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配置的一体化,这与城乡统一劳动力大市场建设的基本市场逻辑、实现途径和愿景不谋而合。事实上,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在描述劳动力流动实现城乡融合的过程中提出了两个转折点——农业剩余劳动力由无限供给变为有限供给且转移劳动力工资水平开始上升的第一转折点和农业和非农产业边际报酬率水平达到一致的第二转折点——的概念,并据此划分了劳动力在城乡产业流动的三个阶段,在第一转折点前后的劳动力流动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在第二转折点后的第三阶段,前两个阶段的差异主要在于城乡间劳动力工资水平的不同。相较于劳动力转移的第一转折点,第二转折点的实现才是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的核心,其原因在于,劳动力转移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主要是描述以劳动力转移为纽带、以产业关系为表现的城乡关系演进过程,而跨越了第二转折点的第三阶段将实现农业和非农产业劳动力边际产出达到一致,驱动劳动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最终实现城乡产业乃至整体融合。但是,刘易斯理论的侧重点是非农产业的发展,对农业部门发展的忽视也是其理论研究的主要不足,尽管在分析中刘易斯理论多次暗示了劳动力流动带来的农业产出增加,但其仍未系统描述转移过程中农业发展的过程。费景汉和拉尼斯的研究对刘易斯理论进行了补充,认为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非农业部门也会出现劳动生产效率上升的情况。费景汉和拉尼斯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农业劳动力对非农产业的供给由无限变为有限进而变得稀缺,此时农业内部也因劳动力转移实现了要素投入结构的优化,从而使转出劳动力的产出水平得到提升,但其侧重于对这一过程的描述,而没有从要素投入和生产过程的角度对这一过程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
  综合既有研究,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如下:第一,从理论研究的角度,通过建立生产函数,采用数理推导的方式刻画了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中资本积累的过程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完善了刘易斯及费景汉和拉尼斯理论中农业发展过程的相关论述;第二,从经济现实的角度,考虑了以劳动力生产效率为标准的第二转折点实现所需的其他要素投入,弥补了刘易斯理论研究中对技术和政府政策因素不够重视所带来的与现实发展存在一定程度脱节的问题,总结得出第二转折点的实现不但要依靠农业和非农产业自身发展,更要注重相关外部要素投入的结论;第三,从政策研究的角度,分析了建立国内统一大市场中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基础经济逻辑,并将其与刘易斯第二转折点的理论研究相结合,明晰了通过实现城乡劳动生产效率一致以达到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下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市场逻辑。
  三、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实现的可行性
  在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框架中,农业中资本积累和资本深化对实现第二转折点有着重要作用。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农业部门的困顿是来自于资本的相对不足,但同时,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升了农业部门的劳均资本水平,这可以从劳均资本计算公式,即资本存量除以劳动力数量的角度去进行解释。从分子上看,资本存量的增长是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产出大于其自身消费的结果,在农业的初始阶段,农业创造的总产出仅能维持农业劳动力的消费,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来自刘易斯理论中定义的农业内部存在大量边际产出为零甚至为负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创造的产出不足以弥补其自身消费,因而价值创造能力更高的个体的产出被迫平均,但当这些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农业中消费水平高于价值创造的个体数量就会减少,由此出现了农业整体中的资本积累过程;从分母上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出将使分母减少。综上,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劳均资本提升及资本深化是一个正向反馈的循环过程,为更好地刻画这一过程,本文分别构建了农民个体和农业整体资本积累过程的生产函数,分析了单个农民和农业总体的收入支配行为,并结合生产函数从农业生产中要素分配的角度解释刘易斯理论中提及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农业边际产出提升的现象。
  具体地,刘易斯描述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流向非农产业部门工作岗位的现象。伴随劳动力不断转移,边际生产率曲线将会向上移动,就业量也将持续地增加,但事实上这一资本积累过程并不能为每个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这隐含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投入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但刘易斯理论并未对其进行系统描述,因此,本文通过引入符合边际回报递减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来使其表现为现代理论的形式。
  (一)农民个体的资本积累过程
  农业生产中资本投入面临总量和结构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相较于农业劳动力总量,农业资本总量相对不足,不能满足每一个农民在生产中的需求,另一方面,在总量不足的基础上,资本在农民间分配非均衡,即不一定相同,这意味着单个农民分配到的资本数量可能为0。在坚持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具有同质性的前提下,因为农业生产中资本总量不足,故农业劳动力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并且因为农业中资本在不同劳动者间分配的非均衡,导致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存在差异,所以具有较少资本即生产效率较低的劳动者会进行产业转移,这同时也带来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边际生产能力的提升。
  当单个农民的收入不足以掩盖消费,该农民不能实现生产中的资本积累,甚至需要消耗前期积累的资本。对劳动力的产出按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定义产出最低的劳动力为边际劳动力,则可以发现,当产出最低的劳动力的产出不足弥补当期消费时,其会消耗一定的资本积累,进而影响下一期的资本生产,即刘易斯理论中定义的,劳动力过剩可能导致劳动力对生产的边际效益可能为0甚至为负。
  (二)农业整体的资本深化过程
  从农业整体角度对资本积累的过程进行分析,当劳动力创造的产出超过劳动力消费时,资本积累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同时,边际收益较低劳动力的存在阻碍了农业资本积累的进程,而这些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会加速农业资本积累的进程。
  (三)存在农民工的情况下农业资本深化过程
  刘易斯理论中的隐含条件是劳动者产业的转移和身份的转移是同时发生的。在这个前提假设下,农村作为劳动力流出地,其产业中剩余劳动力不断释放,这改善了生产中的劳资关系,进而使农村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正向反馈的循环过程。但该理论在解释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应用中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制度因素、社会文化因素、经济因素等影响下,我国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离乡不离土”,即在这部分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其将土地作为最后保障,由此存在身份和产业的双重特征,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农民工群体,在这种双重特征的影响下,农业的资本积累过程表现出与刘易斯理论不同的特点。这种身份和产业二元特征的劳动者的存在使农业资本积累过程不局限于职业农民的劳动报酬和自身消费的比较关系,由于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成为农村资本积累的重要渠道,使农业中资本积累的来源趋于多元化。
  四、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实现的现实条件分析
  (一)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效果和贡献
  第一,从农民个体数据看,改革开放初期,在户籍制度等各种管制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农村存在大量的劳动力冗余,1982年农村人口达8亿人,同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270元,人均储蓄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仅分别为49元和25元,并且直到1995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储蓄和固定资产投资都表现为一个非常缓慢的波动上升趋势。在此期间,农业生产中长期存在的剩余劳动力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本积累进程。1996年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开始减少,同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储蓄和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出现了22%、32%和28%的高速增长。特别是2005年后,农村人口数量进入加速下降通道,以人均计量的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和投资都进入加速上升周期,这反映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投入数量的优化对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本积累进程的重要影响。
  第二,从农业整体数据看,1982—2020年,我国农业就业人员数量从3.09亿人减少至1.77亿人,下降了44.68%,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年完成额从198.53亿元增加至8365.13亿元,提高了47倍。观察我国农业从业人员与资本投入规模变动情况可以看出,2004—2014年是我国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下降最快的10年,同时也是农业资本积累增速最快的10年。非农产业的扩张将农业剩余劳动力掏干,使农业劳动力变得稀缺,加快了农业发展中机械投入的进程。
  第三,从存在农民工情况下的数据看,1995—2020年,我国农民工工资与农业生产中劳均投资额表现为一个近乎完全一致的变动关系。1995—2003年,农民工工资和农业年劳均投资额的总量和变动幅度都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2004—2014年,农民工工资增速超过10%,这使2005年后农业生产中年劳均资本投入额以20%左右的增速增长。总体上看,2004—2014年在农民工工资快速增长的影响下,农业生产中的劳均资本投入保持着一个较高的水平;2014—2020年,农民工工资增速下降至10%以下,这使2015年以后的农业生产中劳均资本投入增速下降至一个较低的水平。2020年,我国农民工月平均收入4072元,同比增长2.78%,劳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4722.06元,同比下降6.29%。这种农业生产劳均投资额和农民工工资变动的相关关系即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民工群体对于加速我国农业生产中的资本积累进程具有重要影响。
  (二)第二转折点尚未实现的原因
  如前所述,长期的城乡劳动力流动加速了我国的农业资本积累进程,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基于比较劳动生产率的计算结果看,我国农业和非农产业却未能同刘易斯理论所预期的那样实现劳动生产效率上的趋同。1980—2019年,我国农业部门与非农产业部门间劳动生产率相对比一直保持在5.0左右的水平,这意味单位非农产业劳动力创造的产出是农业劳动力的5倍左右,直到2020年我国农业与非农产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相对比才首次下降至3.96。可见,经历了40年经济发展和体制的结构调整,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特别是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间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距仍然十分显着,这反映了以比较劳动生产率为衡量的城乡产业结构二元化特征日益巩固的经济事实。
  这种与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相抵牾的农业资本深化下产业间劳动效率不收敛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其理论的基本前提与经济现实的差距和现实中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存在。值得关注的是,刘易斯理论的前提和基础是考虑劳动力和资本的情况下,坚持技术的产业中性并忽视政府的作用,但在经济现实中,首先,技术的发展往往不是产业中性的,技术往往是从非农产业产生并在非农该产业部门大规模应用;其次,政府的宏观调控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以政府财政为支撑的差异化产业政策是影响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最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行政性的制度安排也会影响劳动力的产业流动活动,而这些内容在刘易斯理论中均未涉及。
  事实上,世界经济大危机特别是二战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政府都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特别是在财政资金和行政力量的双向支持下,政府通过制定有产业和行业差异性的政策影响了宏观经济运行,形成了对市场机制的有效补充,同时对城乡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达到第二转折点状态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从尚未实现第二转折点的原因分析中也可得出,当农业和第二三产业间不存在明显的技术和政府产业政策差异时,其单位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第二三产业应该是可以保持一致的水平的,这一结论可以在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发达国家实现农业和非农业产业间劳动生产效率趋同的经验中得到验证。1997—2018年,美国农业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比稳定在1.29左右、加拿大为1.00、俄罗斯则为1.99。特别是,1990年前后,这些国家人均国民收入(GNI)均已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而当人均收入在较长时间内维持很高水平时,其持续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效益便开始发挥,由此出现了农业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趋同现象。然而,反观我国三次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变化和相对现状,由于长期以来的非农产业政策偏向与技术发展及应用非产业中性,1997—2018年,我国农业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比约为5.41,在2001—2007年,其相对比甚至超过了6.27,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相比差异明显。
  上述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可以为我国缩小农业与非农产业差距,破解城乡二元化格局并实现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建设提供重要的借鉴。以美国为例,自1972年后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1997年,伴随全国人均GNI上涨至31260美元,其农业行业实际增加值增长至1390亿美元,与此同时,农业部门雇员报酬已上升至181.38亿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比下降至1.27。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以占全国不足1%的人口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在其技术变革从自动化到智能化的过程中,农业部门资本深化不断推进,农业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比一直稳定在较合理的区间。具体看,除却优越的自然条件外,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应用和创新以及政府产业政策是美国农业部门实现资本深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原因。在现代化技术应用方面,为了能及时了解不同地区的农业实际状况,美国农业科技公司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基于公开的农业基础数据信息,借助“智慧农业”带动产业链条实现了全新变革,目前技术因素对美国农业产出的贡献率大于75%,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超过80%。在产业政策扶持方面,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先后出台的多部法律和政策文件支持中小农场、农村小企业、创业期农场发展,美国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最终实现了农业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趋同的刘易斯第二转折点状态。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经济的发展是以尊重“人”自由选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最终追求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劳动者在不同产业劳动都能创造相同的价值并获得一致的回报,而这恰恰与刘易斯第二转折点的标准和追求相吻合。当前,在市场制度建设不完善和行政体制改革不完全的影响下,除劳动力要素外,我国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也面临着较多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造成城乡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二元格局不断加剧。基于此,应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加快新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优化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规模和落实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加速农业生产中资本深化进程,为劳动者的劳动过程提供生产条件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现代化农村推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营造有利于要素在城乡间流动的自由环境,切实降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面临的各种障碍,最终通过满足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城乡关系达到“个人全面发展生产力的增长、集体财富源泉充分涌流”并实现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建设。
  (一)加强对农业技术要素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降低农业经营者参与生产的交易成本,推动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的生产率水平
  推动建立农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把农业发展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在充分考虑农业发展空间特征的前提下,持续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技术要素推广及应用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行政体制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和阻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相关权益,采取行政激励举措鼓励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
  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以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壁垒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城乡间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促使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自由流动。
  (三)在国内统一大市场统筹建设过程中坚持要素优化配置的生产率原则,进一步提升市场配置资源的效果,以要素配置效率提升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以劳动力要素为主线合理统筹城乡间的要素配置,在建设国内统一的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的过程中对各要素的城乡流动进行重点关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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