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社会学派因何独特?
2019/8/8 14:24:00
 

  

提要:本文以《江村经济》为例,回答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第一,农工混合是一种独特的中国道路“模式”,还是历史条件限定下的经济形态?第二,燕京社会学派的真正角色,是否是提出这一“本土模式”的工业化发展道路?本文指出,农工混合的经济形态与一系列社会基础条件的状况有关《江村经济》采用当时国际社科学界公认的分析逻辑,开启了一种不同于传统治学的方式来认识中国的经验现实故燕京学派作为社会学群体的角色,以现代社会学及人类学在中国的开创建设来概括更准确。其主要特点与其说是本土化道路的提出,不如说是研究角色、议题、方法及目标的转换

关键词:乡土工业独特模式燕京学派群体角色

费孝通先生的著作《江村经济》,被称为三十年代燕京社会学派的代表作其令人深思之处在于,当时提出的问题在今天讨论仍未结束,这就是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形态何以在中国存在?

《江村经济》试图证明,中国乡村的经济结构不是纯粹的农业土地经济,而是一种“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即分散于农户的手工业和农业相互配合的经济形态农户把丝织作为副业,可紧可松,随做随置,这样灵活利用了农闲时间,补充了农业收入的不足如果不是这一补充增加了收入,单靠农业生产,农民无法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更不可能养得起地主阶级并支撑起三十年代城市消费的繁荣

有评论者由此看出了“不同发展模式”,提出如下问题:为什么中国乡土工业没有走西方的道路——它不是以更有效率的集中生产方式呈现,而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乡村农户(甘阳,1994)?这样的提问,不是始于对实践本身深究缘由,而是来自对立模式的预设——集中化的工业形态与分散化的工农混合形态两个模式的差异,类似于现代与传统的对设,目标在于指出中国的特殊模式,说明西方式的工业化道路在中国乡土社会不能成立

但这似乎并非是《江村经济》的原意,而更像是后来的学者基于模式建构意图施加的过度演绎因为在《江村经济》中,费孝通特别指出,机械化丝织业的冲击使得乡村原本发达的分散丝织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甚至被逐渐摧毁如果工业化的集中生产在中国无法成立,为何20年代以来,江浙地区缫丝业纷纷实现了机器生产(刘扶英、俞敏敏,2015)?如果有规模的缫丝工业根本无法立脚,那么费孝通观察到的它对“乡村经济形态的巨大冲击”从何而来?

来自于模式对立预设的提问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使用这一对立预设的目标是学术政治竞争还是学术研究竞争指出这两个“竞争”是对于研究目标的必要识别:一个关注学术地位,一个关注事实知识在研究工作中,这两个目标常常容易混淆,但是它们有本质区别这一区别事关两个重要认识:第一,农工混合经济形态是一种独特的道路“模式”,还是历史条件限定下的经济形态?第二,燕京社会学派的真正角色,是否是提出这一“本土模式”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如果不是为了独特的模式地位,而是基于事实提供认识,那么“农工混合经济形态”为中国乡村社会所“特有”(的道路),这一结论就不一定可靠,因为很多国家在其工业化进程中都出现了这种经济形态即使现在,不少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仍然保留了部分混合经济形态如果这一现象是不少国家和地区存在的事实,就无法令人信服地说明,它们为何是中国特有的“道路”模式

一、经济形态之社会基础

我们不妨回到江村的具体案例中来观察当时的一些基础性要件,看看混合经济形态为何存在在技术方面,比如电力,当时江村是否有充足的电力设备可以支撑纺织机械的集中运转?比如交通,江村的交通方式和工具是否可以支持大批量产品和纺织机械的运输?更重要的是公共制度对生产活动的无形组织化,比如商业经纪体制,江村是否存在大量的经纪商,以满足生产方和需求方的连接需要?比如金融体系,江村农户是否可能通过信贷支撑,扩大生产规模?比如信用体系,当地是否存在公共信用的控制体系,用以降低违约的风险?还比如土地买卖人员流动信息共享等制度,是有利还是不利于集中工业的出现?

这些条件作为经济发展的环境,制约着经济形态,因为经济属于合作性活动,它本质上依赖人类的社会组织化进程,并随着组织关系的变迁而发展费孝通看到了组织关系变迁问题,他在《江村经济》中指出,乡村工业的改造转化,不仅仅是一系列技术改进问题,而且是一系列社会重组(social reorganization)过程。

社会重组相当于社会关系的再造。但如果系统重组的条件尚不能具备,经济活动会主动寻找已有的、方便的形式,即经济学语言中交易成本最低的方式,形成相对适应的形态。比如,如果信息共享和信用控制的公共体系未建立,经济活动自然会借用传统社会关系的支持,因为在这种关系里,最容易得到信息、承担、合作和忠诚,可以以人际信用来降低卸责和欺诈的风险。作为一种非正式组织关系,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正式的雇佣关系(比如合约制)作用类似,它们都能保护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降低合作风险

农工混合与集中的工业形态存在区别,但它们是不能合流的两个道路方向,还是一个方向上的不同阶段?这需要谨慎回答。即使不考虑产品的性质(一些适合集中生产,另一些适合分散在家户作业),也很难忽略这一条件:所有的经济活动都需要一些基本要素——可称其为“社会基础设施”——作为支撑才可能运行。比如信用关系作为基础设施所具有的保护作用:在工厂使用合约,在乡村使用关系,方式虽然不同,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相同:增强确定性经济活动采取哪种形态,取决于一系列社会基础条件的变化如果不是历史地看这些基础条件对于经济形态的限定,怎么能确定,哪种情况是长远的道路模式,哪种情况是暂时适应的结果?对于道路“迥然不同”的过度强调,可能使我们忽略各种社会解决生存问题的一般性内容:它们都要完成养育人民,创造盈余的任务(伍斯德,2003)。

为什么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限定了经济形态,使之呈现“农工混合”方式?原因是农民没有真正离开乡间共同体无论是务工还是务农,他们都还生活在原有社会组织中,这些社会关系中存在的互惠责任道德原则和信用监督机制,成为经济活动可依赖的制度环境。对经济活动来说,正式合约与人际关系本质上都是一种责任约束体系,二者都包含奖励和处罚,以明文声称或潜在意会的方式来规范有关各方的行为。比如,正式合约用抵押、奖金及人事处罚等方式来抵抗违约行为,而人际关系用不再分享信息和机会、闲话、疏远乃至孤立来抵抗不负责行为

显然,经济活动采取什么形态和社会基础制度有关,也在改变着社会关系比如在当今社会中,当人员高度流动、代际社会关系发生变化、儿女养老越来越无法依靠时,社区或国家的公共养老体系就不得不提上日程。这说明社会关系发生改变,单单依靠代际关系已经无法约束年轻人的传统责任如果说乡土社会农工混合是一个独特道路,就如同说家庭养老是一个独特道路一样,它们都有“不变”的假设前提:房产等经济要素的价值不会变,人口流动不会变,基础性的财富制度比如土地制度不会改变,与之适应的社会关系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组织惯例不会改变……但事实证明,无论人们有多么不适应,这些都在经历改变。所以,农工混合式的分散经营,不过是有效利用已有的社会基础条件解决剩余短缺问题的适应性结果,但不一定是区别于工业化的另一道路模式。因为工业化形态源自不同的社会条件,而经济形态会随着社会条件而变化。人类大量的经验证明,以传统的眼光看,有很多到来的变迁是不熟悉的,但未知不等于它不会发生

二、学派之方法论逻辑

如果农工混合的经济形态并非独特,那么燕京学派的贡献是不是阐明了这一本土化模式?倘若本土化是指挖掘了本地的研究对象,那么几乎所有的地区社会学研究都在这么做。事实上,研究工作的特点正是从不同地点的案例证据中挖掘知识。如果研究了某类社会的特征就可称本土学派,那么,吉尔茨发现巴利岛的“地方信仰体系”斯考特发现亚洲村社共同体的“集体生存伦理”、艾森斯塔德发现南亚社会的“庇护关系网结构”这些研究同样是指出了亚洲社会的某种特点,但为何没有被看成是“南亚本土学派”?显然,单凭研究地点、使用语言或者研究者的国籍民族并不能构成一个学派的特征要件,更重要的是看其是否形成系统的方法论立场(methodological position),因为这一立场为研究者提供了分析逻辑的展开原则

以《江村经济》为例,可以看出,费孝通的研究依循着当时社会科学的一般分析逻辑:(1)社会现象描述逻辑:区别于泛泛的印象谈论和抒发情感,费孝通运用一系列观察及调查数据客观描述了江村社会的方方面面,尝试把研究者和研究对象、证据和观点区别开来(2)竞争冲击分析逻辑:外来机械化丝织业的冲击,使得江村丝织业处于不利的竞争位置,分散的副业辅助农业的形态被摧毁:手工土货的市场让给了机织洋货,引起了乡村中众多依靠制造土货生存的亦工亦农者失业乡村土地制度的一些基础性矛盾可能在此冲击下暴露显现(3)均衡功能分析逻辑.江村原有的丝织副业弥补了农业产出和剩余的不足,维护了地租经济的稳定如果乡村副业的这一功能因素消失,土地分配关系的平衡可能被打破。(4)因果关系分析逻辑:高效率经济形态,比如机械化丝织业,对低效率的手工丝织业等经济形态构成摧毁性威胁(5)制度条件分析逻辑:如果地租分配制度不变,在现有情况下,同时养活地主和农民并避免发生大规模的冲突,惟有再兴乡村丝织副业来补贴农户收入才有可能。

这几个方面显示,《江村经济》的分析逻辑采用了当时社会科学界认同的方法论立场,而不是脱离或者颠覆它们。即使是“乡土社会”这一概念,也是运用类型比较的结果,而类型比较也是社会科学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费孝通在1985年提到,自己的认识来源受到《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金,2011)著作的影响,他坦陈是这本书引导他得出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乡土社会之所以“特有”,是和先工业化社会比较的结果但比较得以进行,必定要依赖类型划分,因而费孝通指出,中国的特点并不是处理互不相干的现象,相反,是采用一系列学界通用的分析工具去认识不同对象的特点(Nathan,1993)。他经过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比如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结构等能够被不同文化及社会的学者所理解,不在于观点的差异——寻找差异特点正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而在于得出这些不同观点所使用的一致方法论立场:社会科学专家共享的类别划分、概念工具以及分析逻辑。

如此,所谓学派,或中国学派的修成,关键并不在参与者的国籍、使用语言、研究对象、研究结论及目标理想的一致,而在于系统的方法论逻辑不同于其他学派,而且其分析效力得到了大量工作的证实以此为标准,燕京社会学派使用的方法论虽然还称不上系统全面,但相对于当时的国际社会科学主流立场而言,它并非独特的,而是一脉相承的。

三、燕京学派之独特性

那么燕京社会学派的独特性在哪里?它相对于什么而独特?如果《江村经济》是燕京学派的代表作,那么它显示了当时中国学者不同于以往的问学尝试:试图运用和国际学界共享的类别逻辑和分析框架来认识中国社会。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明确意识到了自己作为“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角色,他说“如果要组织有效果的行动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对社会制度的功能进行细致的分析,要同它们意欲满足的需要结合起来分析,也要同它们的运转所依赖的其它制度联系起来分析,以达到对情况的适当阐述。这就是社会科学者的工作”(费孝通,2012/1939:24)。他认识到了中国社会的研究需要承担新角色、提出新问题。

在今天看来这虽不稀奇,但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学问或者派别,以与民众平等的态度系统地采用经验研究方法来分析中国社会现象。之前的中国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精英和君臣的思想及其历史实践,较少真正触及基层社会现实,其方法主要是考据、解说、抒意、策论和颂圣,其目标主要在正当性论述、例规引领或者奏折,其价值在以史为鉴提示世人,其角色是教化劝导君臣和大众。但燕京社会学派的工作显然不同于此,从潘光旦、费孝通、吴文藻、杨庆堃、林耀华、瞿同祖等一批学者的作品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不同。他们的工作显然有别于从前的目标和方法,其所使用的概念逻辑体系也有意识地不同于传统治学。

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角色来工作,是燕京学者偶然的相似,还是意识清楚的作为?观燕京学派的目标阐述可证。1940年,吴文藻在《社会学丛刊·总序》中提出了“燕京学派”的方法论立场:“以科学假设始,以实地证验终,理论符合事实,事实启发理论:理论与事实糅合一起,获得一种新综合”。他建议的研究假设为:“现代社区的核心为文化,文化的单位为制度,制度的运用为功能”。因此,“社区”、“文化”、“制度”及“功能”,构成了燕京社会学作为学派的“概念格局”(转引自胡炼刚,2011)。这些东西显然有别于从前中国学者治学的概念体系。而为后人传颂的,吴文藻先生致力的“社会学中国化”工作,一般指的是他主张社会学采用中文教材,培养中国人才,研究中国社区。这三点实际上都是为社会学在中国开展的必备建设,但它们是否属于“中国化”,还要深究教材参考什么资料写成,培养什么角色之人才,以及使用什么逻辑进行研究才能得出清楚的答案

所以,燕京学派的工作,可以更准确地定位为现代社会学在中国的开创建设,他们开启了新的专业的社会研究其主要特点与其说是本土化道路的提出,不如说是研究角色、议题、方法及目标的转换:在角色方面,不再是作为帝师或教化者存在,而是社会科学研究者;在议题方面,不再面向统治学说,而是面向它的行为及后果展现;在方法方面,不再采用考据、解说、疏意、策论和颂圣,而是采用国际专业领域共享的分析逻辑和原则;在目标方面,不再是正当性论述、例规引领,而是描述解释、评估影响及预测未来趋势

燕京社会学派的这些努力虽还不够系统,但有重大意义,它意味着不同以往的专业性标准开启,一种新的群体角色出现这一群体角色的“独特性”是相对于从前而言的。在此之前,社会研究并非这样进行,研究者的角色也并非如此立基。这不是说之前的传统社会研究缺少用处,事实上中国一些深厚的社会历史研究很有价值,而是说仅仅通过一种历史借鉴、情怀舒展、教化君臣和大众,或者以居高临下的统治者、劳心者立场来认识社会是不足够的,还需要引入其他的焦点目标。理解社会及文化的历史变迁和现代转型,需要比较性的分析、多元视角的关照、宏观进程的探索、客观事实的证实以及系统的方法论,我们称之为专业性的工作

这样的角色在近代中国出现,第一代社会学者群体中的燕京学派,费先生是其中引人注目的代表他及他们那一代学者,尝试以新的角色——具有现代眼光、贴近现实的专业研究者——来工作,给中国社会学及人类学研究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和思想。燕京社会学派的这一独特角色,不仅使社会科学经验研究在中国落了地,而且使中国社会研究汇入世界社会学及人类学,并赢得了国际学界的广泛承认。

参考文献:

费孝通,2012/1939,《江村经济》,戴可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甘阳,1994,《〈江村经济〉再认识》,《读书》第10期。

胡炼刚,2011,《中国社会学史上的“燕京学派”》,《中国社会科学报》2月24日。金,富兰克林.H.,2011,《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程存旺、石嫣译,北京:东方出版社。

刘扶英、俞敏敏,2015,《杭嘉湖地区近现代丝绸工业遗产考察研究》,《工业建筑》第8期。

伍斯德,亚历山大,2003,《西方发展乏力时代:中国和西方理论世界的调和》,黄宗智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Nathan’ Andrew J.1993,“Is Chinese Culture Distinctive?——A Review Article.”Journal of Asian Studies52(4).

  (来源:《社会学研究》2017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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