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的顶层规划很重要——规划本身其实也是一种生产力。做顶层规划,一大关键是要把结构理顺,只靠基层自己去一点点碰、去试错,是不行的;必须得政府牵头、集思广益,集合专家的智力支持、民间的聪明才智,以求得高水平规划。
在战略规划的优化方面,要注意顺应市场规律,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等“非政府主体”的聪明才智和潜力得到充分激发。
培育新质生产力,关键要因地制宜,形成高水平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数字化信息革命时代,头部企业的出现可遇不可求,不是政府做规划就能“造”出来的。比如,杭州、深圳等地催生出了头部数字平台。这说明,数字化时代前沿创新,有时是“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要开花结果,关键还是要有良好营商环境、深厚创新土壤,让前沿头部企业自己“冒出来”。对湖南来说,没必要由政府“手把手”挑选扶持对象来复制头部企业,而是要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有潜力的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条件,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要把“负面清单”立好,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保护产权、公平竞争的大前提下,企业才能形成长期主义、耐心资本的行为模式。这些,都得靠法治化营商环境来保障。
政府则要守住“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正面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还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考评和奖惩责任制——即事权清单+责任清单。这些是改革深水区的攻坚重点,说起来容易,真正落地得下大决心“啃硬骨头”。
产业政策如何真正激活市场活力,避免“政策失灵”?政策要精准滴灌,是精准到产业而非具体企业,对事不对人。政府不要指定张三李四式的培植对象,因为在数字经济、数实融合的创新前沿,政府并没有那种先见之明,没法判断谁一定能成功。所以,要支持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行为,比如借助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科创项目,进而让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脱颖而出。
地方财政政策是有“可塑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总量型为主、垂直贯通的,地方政府只能被动跟随;但财政是分级的体制架构,省、市、县财政政策都有可塑性,哪怕财力紧张,也有“四两拨千斤”的操作余地,可用来支持实施超常规的“守正出奇”发展战略。
具体来看,可首先讲三个工具,另外还有PPP模式作为选择。第一是贴息。比如财政贴5%,能撬动20倍的社会资本或信贷规模。这样能乘数式引导商业银行资金,用于企业纾困、消费信贷提振,实现财政少花钱多办事的放大效应。
第二是政策性信用担保。这和财政贴息的机理相通,担保机构在几个百分点之内控制好代偿损失,就能实现资金放大,针对“打包”的支持对象发力,实现“四两拨千斤”。
第三是产业引导基金。财政出钱设立母基金,可设为金股,不分红、不直接上阵操作具体项目,同时又有一票否决权,加上“优先”“劣后”等规范化安排,吸引民间资本设立一群子基金做项目投资。
另外,还有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尽管很多人觉得这种模式的热度有所下降,但国家层面一直在强调,要以“新机制”推动该模式健康发展。PPP模式适用于架桥修路、水系治理、公用设施、园区建设等准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和片区开发,不仅是融资机制的创新,更是治理机制的创新,能实现政府、企业、专业机构“1+1+1>3”的绩效提升效果。这些可用机制和工具必须定制化设计,省级定方向,市县级落方案、优细节,结合湖南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需求,让它们产生乘数放大效应。
中央早就明确“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也出台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和一系列政策文件。但在实际贯彻中,堵点还较明显,核心就是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没有真正被“一碗水端平”,比较突出的就是二者在融资端被区别对待。一方面是对“私有制”存在片面解读,导致工作环节畏手畏脚、明哲保身;另一方面,形式主义的清规戒律,让一些干部怕担风险。要改变整体氛围,关键是实事求是、正本清源、进一步解放思想;还要推进干部激励机制改革,建立试错、容错和保护机制,把敢于干事、勇于改革的干部提上来。
决策层早就说“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现实中,改革创新必然触动原有条条框框,很容易被贴上“不依法办事”的标签。敢于创新的干部最容易得罪人。因而,需要有容错的弹性空间,需要给干事者撑腰。